第69問:第六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六條誡命禁止我們自殺,或不義地奪去鄰舍的生命,或有任何這 樣的傾向。
禮拜一
第六誡命禁止殺人,但它不僅僅禁止殺人的舉動。它也禁止那些能夠導致殺人的態度。上帝是絕對聖潔的。祂恨惡各種形式的罪惡。心裏對他人的仇恨,以及不赦免他人的那種苦毒,在上帝的眼中是違背第六誡命的另一種方式。請讀利未記19:16-18。
利未記19:16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爲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7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利未記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耶穌告訴我們,對人動怒和罵人都會叫我們成爲在上帝面前有罪的人。(馬太福音5:21-22)
馬太福音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 ,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