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问 礼拜二

第68問:第六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六條誡命吩咐人(當)運用合乎上帝律法的各種方法,竭力保全 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禮拜二

在過去的若干個世紀當中,上帝的百姓僅僅因爲自己是上帝的百姓就被殺害。上帝有許多敵人,那些敵人一直致力於讓上帝的百姓背叛上帝。基督徒往往面對抉擇,要麼宣告放棄跟隨基督,要麼就得死。一個基督徒通過否認基督的方式來保全性命,是不合法的。請讀馬太福音10:32-33,39。

馬太福音10:32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馬太福音10: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馬太福音10:39 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爲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

藉着各種合法的方式,我們必須保全性命,照顧自己的身體,保持健康。營養的飲食和足夠的睡眠,還有鍛鍊身體,這些可不僅僅是明智的想法而已。這樣做,就是在順服上帝“保全性命、不殺人”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