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問:第六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六條誡命吩咐人(當)運用合乎上帝律法的各種方法,竭力保全 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禮拜一
上帝看重人的生命,所以我們也必須尊重生命。上帝要我們保全和愛護人的生命。但是,我們也不可以在盡力保護人生命的同時,做非法或得罪上帝的事。許多國人不以爲墮胎,就是殺害沒有出生的嬰兒,有什麼不對。墮胎是錯的,因爲那就是殺害幼小的人類。相信上帝話語的人們都應該努力在自己國家裏終結墮胎之風。
不過,有時候,在關於墮胎的問題發生衝突的時候,有人用殺人的方式來解決。不應該這麼做。殺害未出生的嬰兒是錯的。殺害擁護墮胎的人也同樣是錯的。上帝已經設立了政府,賦予他們職責去懲罰犯罪者,比如施行墮胎的人。請讀彼得前書2:13-14。
彼得前書2:13 你們爲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彼得前書2:14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普通百姓是不可以直接懲罰犯罪者的。那是政府應該做的。我們不能以非法的方式來保全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