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问 礼拜二

第63問:第五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 的地上得以長久。”

禮拜二

我們上面的權柄,第一個就是父母的權柄。當我們長大的時候,我們發現還有其他的權柄需要尊重。所有的人都應該首先敬畏上帝。祂是萬物的創造者和君王,我們應該對祂完全尊重順服。在生命的各個領域,上帝設立了我們需要尊重的各種權柄。上帝賦予一些人供養、保護他人的任務。父母撫養保護兒女。丈夫供應保護妻子。君王官長供應保護臣民,牧師長老供應保護會眾。

這些人如果整天與其權柄之下的人爭論怎麼辦是最好的,那麼這些人沒辦法完成上帝給他們的任務。所以上帝賜給他們權柄。在他們權下的人,應該尊重他們、順服他們。有權柄的人不一定總是正確的。但是,除非他們命令我們悖逆上帝,否則我們必須尊重順服他們。當我們不尊重權柄的時候,我們其實是不尊重上帝,因爲是上帝把一些人放在有權柄的位置上。請讀羅馬書13:1-2

羅馬書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爲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羅馬書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