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問:第五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 的地上得以長久。”
禮拜一
要記得,十誡是道德律的總結。總結的意思就是,一些細節會被省略,只是給出了要點。因此,當我們學習十誡的時候,我們不能以爲只需要照着它字面說的去做就行了,不需要比那個多做什麼。我們必須遵守每一個具體誡命所總結或代表的所有律法。當我們學習這條關於孝敬父母的誡命時,我們會明白,這條誡命總結了上帝要我們如何處理好與各種人的關係,而不僅僅是我們的父母而已。請讀羅馬書13:6-10。
羅馬書13:6 你們納糧也爲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羅馬書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羅馬書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爲虧欠,因爲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馬書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羅馬書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