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問:第五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 的地上得以長久。”
禮拜三
上帝在家庭中設立了權柄。丈夫是妻子的權柄。他要供應她的需要,保護她,盡力幫助她成長像耶穌,幫助她使用上帝給她的恩賜。妻子要順服丈夫。她要尊重丈夫的權柄,知道丈夫的想法就去做,儘管自己想做點別的事。父母是孩子的權柄。父母要供應孩子在身體、思想、靈命健康方面所需要的一切。他們要保護孩子,教養孩子。孩子一定要尊重父母的權柄,立刻地順服父母。請讀歌羅西書3:18-21。
歌羅西書3:18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相宜的。
歌羅西書3:19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歌羅西書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爲這是主所喜悅的。
歌羅西書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