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問:第四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讓我們一週之內有六日做自己 的工,祂要我們特別尊重第七日(祂挑戰我們特別保留第七日爲祂的日 子),祂自己也作了榜樣,並且賜福與安息日。
禮拜三
有些基督徒,真正明白上帝爲他們所做的一切,他們會渴慕分別時間來尊榮上帝。基督徒應該比任何其他的人更有感恩的理由。上帝賜給每個人生命。祂賜給祂自己百姓永遠的生命。
基督徒的生命屬於上帝,不僅僅因爲上帝創造了我們、起初給了我們生命。基督徒的生命屬於上帝,還因爲上帝買贖了他的生命歸於自己。上帝賜下祂自己看爲最寶貴的,讓我們脫離罪惡,歸於上帝。請讀彼得前書1:17-19。
彼得前書1:17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爲審判人的主爲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得前書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爲,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1:19 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基督徒明白,他整個一生的每一天都屬於主,應該用來榮耀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