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問:第四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讓我們一週之內有六日做自己 的工,祂要我們特別尊重第七日(祂挑戰我們特別保留第七日爲祂的日 子),祂自己也作了榜樣,並且賜福與安息日。
禮拜四
遵守第四誡命的一個理由是,上帝允許用一週裏的六天來完成祂給我們的工作,只要求一天給祂自己。另一個理由是,上帝自己完成創世之工時所設立的榜樣。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在第七日就安息了,因爲祂已經完成了祂創世的工。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時候也尊重安息日。請讀路加福音4:16看看耶穌的習慣。
路加福音4:16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