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问 礼拜二

第62問:第四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讓我們一週之內有六日做自己 的工,祂要我們特別尊重第七日(祂挑戰我們特別保留第七日爲祂的日 子),祂自己也作了榜樣,並且賜福與安息日。

禮拜二

第四條誡命只要求我們一週中把一天給上帝。你想一想我們欠上帝的一切,那麼把七日中的一日給上帝就不算是很多了。我們的一切財富和身份都是上帝所給的,因爲最起碼是祂創造了我們。祂計劃了我們一生的年日。祂計劃了我們每個人在一生中的事情。我們整個的生命就是從上帝來的禮物。我們生命的每一天都是上帝賜下的禮物。祂給我們這些日子,爲要用這些日子來認識祂來愛祂。把七日中的一日給上帝,算不上是多大的回報吧。請讀詩篇139:15-16

詩篇139:15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

詩篇139:16 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