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问 礼拜六

第56問:第三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三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雖然那干犯這條誡命的人可以逃避 人的刑罰,但是主我們的上帝絕不容他逃避祂公義的審判。

禮拜六

當我們尊重敬畏上帝和祂名的時候,上帝並沒有因此欠我們什麼。不過上帝是如此的慈愛,祂應許,因爲我們只是做了我們最起碼應該做的事情,祂要報答我們。祂應許要因爲我們敬畏祂的名報答我們。祂應許,當我們尊重祂的名,祂算我們是愛祂的人。上帝應許要祝福我們和我們的子孫,直到千代。上帝現在耐心地等候人們悔改,不過總有一天,祂會審判那些不尊重上帝和祂名的人,正如祂說過的一樣。請讀啟示錄11:16-18

啟示錄11:16 在 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 神,說:

啟示錄11:17 “昔在、今在的主 神,全能者啊,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

啟示錄11:18 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