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問:第三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三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雖然那干犯這條誡命的人可以逃避 人的刑罰,但是主我們的上帝絕不容他逃避祂公義的審判。
禮拜五
我們應該以感恩的心來尊敬上帝的名,爲着祂將祂的名告訴我們而感恩。上帝的百姓應該尊敬上帝的名,因爲祂將自己的名告訴他們,好叫他們呼求,以致得救。我們必須尊敬上帝的名,還因爲祂說過要嚴懲那些不尊敬祂名的人。對上帝之名的不敬,已經非常氾濫。上帝的名被用來罵人,上帝的話語不被尊重,不被遵守。可是似乎沒人在乎。可是上帝很在乎。濫用祂的名,不順服祂的,祂將懲罰。請讀申命記28:58-59。
申命記28:58,59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 神可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