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问 礼拜二

第53問:第三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三條誡命是:“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爲妄稱耶和華 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爲無罪。”

禮拜二

摩西帶領百姓,一邊順服主、服侍主,一邊更加認識上帝。摩西越認識上帝,就越想更加認識上帝。一天,摩西懇求上帝顯明祂的榮耀。上帝回答說,沒有人能看見上帝還存活的。於是上帝告訴摩西,祂要將摩西放在磐石洞穴中,可以有些保護。然後上帝會讓祂的榮耀經過摩西面前。同時,上帝說,祂會向摩西宣告祂的名字。

於是上帝將摩西安置在磐石穴中,如祂所說的那樣經過摩西。請讀出埃及記34:5-7,上帝曾說,祂要向摩西宣告祂的名字。

出埃及記34:5 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名。

出埃及記34:6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出埃及記34:7 爲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不過,祂告訴了摩西所有這些關於自己的屬性。上帝的名字代表着上帝的屬性。上帝告訴摩西,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祂是忍耐、赦免、慈愛、信實的。祂是聖潔的,祂懲罰罪惡。這些關於上帝的屬性都包括在祂的名字裏面。

因此,我們必須以特別的尊重和敬畏來對待上帝的名。它代表上帝的屬性。如果用不敬的方式提到上帝的名,就是對上帝本身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