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保罗在总督非斯都、亚基帕王面前的申辩
李文耀

经文:徒廿五1-廿六32

第二十五章

1非斯都到省里上任,过了三天,就从凯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2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领袖向他控告保罗;又央求他,3向他求情要对付保罗,把他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4非斯都就回答:「保罗押在凯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5他又说:「所以,你们中间有权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甚么不是,就让他们控告他。」 6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超过八天或十天,就下凯撒利亚去;第二天开庭,下令把保罗提上来。7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提出许多严重而不能证实的事控告他。8保罗申辩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9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回答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受我的审判吗?」10保罗说:「我现在站在凯撒的审判台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并没有对犹太人做过甚么不对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11我若做了不对的事,犯了甚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控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能把我交给他们。我要向凯撒上诉。」12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回答:「既然你要向凯撒上诉,你就到凯撒那里去吧。」 13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来到凯撒利亚,拜访非斯都。14他们在那里住了好些日子,非斯都将保罗的案件向王陈述,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15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把他的事禀报了,要求定他的罪。16我回复他们,无论甚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当面对质,没有机会为所控告的事申辩,就先定他罪的,这不是罗马人的规矩。17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没有耽误,第二天就开庭,下令把那人提上来。18控告他的人站起来告他,所控告的并没有任何我所预料的那等恶事。19不过,有几样辩论是有关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以及一个名叫耶稣的人,他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20我对这些事不知该怎样处理,所以问他是否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接受审判。21但保罗要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判断,我就下令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凯撒那里去。」22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也愿意亲自听听这个人。」非斯都说:「明天你就可以听他。」 23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妮基大张旗鼓而来,与众千夫长和城里的显要进了大厅。非斯都一声令下,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24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你们看这个人,他就是所有在耶路撒冷和这里的犹太人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的。25但我查明他并没有犯甚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也已向皇帝上诉了,所以我决定把他解去。26论到这个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尤其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呈奏。27因为据我看,解送囚犯而不指明他的罪状是不合理的。」

第二十六章

1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申诉。」于是保罗伸手辩护说:2「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控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以在你面前辩护,实为万幸。3更庆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争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4「我自幼为人如何,从起初在本国的同胞中,以及在耶路撒冷,所有的犹太人都知道。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知道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为了对神向我们祖宗的应许存着盼望。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正是因这指望被犹太人控告。8神使死人复活,你们为甚么判断为不可信呢? 9「从前我自己认为必须竭力反对拿撒勒人耶稣的名,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做过;我不但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把许多圣徒收在监里,而且他们被杀,我也表示赞成。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迫他们说亵渎的话,我非常厌恶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镇。」 12「那时,我带着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13王啊!我在路上,中午的时候,看见从天上有一道光,比太阳还亮,四面照射着我和跟我同行的人。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迫害我?你用脚踢刺棒是自找苦吃的!』15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稣。16起来,站着,我向你显现的目的是要派你作仆役,为你所看见我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作见证人。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18要开他们的眼睛,使他们从黑暗中转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使他们因信我而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19「因此,亚基帕王啊!我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20我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21为这缘故,犹太人在圣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22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立得稳,向尊贵的和卑微的作见证。我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23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首先从死人中复活,把亮光传给犹太人和外邦人。」 24保罗这样申诉时,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疯了!你的学问太大,反使你疯了!」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疯了,我说的乃是真实和清醒的话。26王也知道这些事,所以对王大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能向王隐瞒的,因为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27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28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稍微劝一劝就能说服我作基督徒了吗?」29保罗说:「无论少劝还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所有听我说话的人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有这些锁链。」 30于是,王和总督以及百妮基跟同坐的人都站起来,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个人并没有犯甚么该死该监禁的罪。」32亚基帕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向凯撒上诉,早就被释放了。」

这段颇长的经文记载保罗在总督非斯都(腓力斯的继任人)和亚基帕王(尼禄王的好友,获派作犹太人的王,专门处理犹太人事务)面前的申辩,以第二段的申辩(徒廿六2-23)为整个段落的焦点,当中提到保罗的悔改与他从耶稣基督所领受的职事。两个申辩的出现源于前任总督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在查不到有任何该死或该监禁的罪名之下强行把保罗留在监狱里,等待新任总督上任后去处理(徒廿四27)。这里我们看到人性败坏的一面,由于不想得罪犹太人,亦不想自己背负任何的责任,就把一个难下的决定推卸在他人身上。按照保罗案件的性质,实在可以一早获得释放(徒廿六32),只是腓力斯这个在位者不想得罪某些人而已。这里也让我们看到官场上的黑暗。非斯都上任后不久,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领袖再去控告保罗,请求总督转移审讯的场地,好让他们在士兵押送保罗到耶路撒冷的过程中把他杀掉(徒廿五3)。犹太人领袖一直在寻找机会把保罗杀死,究竟他们之间有甚么血海深仇,非要杀保罗不可?保罗拒绝接受非斯都的提议,决定要上诉到凯撒那里(徒廿六11)。

期间刚好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来到凯撒利亚,也想亲自听听保罗的解释(徒廿五23)。廿六2-23正是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的一个申辩,可说是保罗在王面前陈述一个得救见证。在这个见证中,我们看到三个重点:

保罗在外邦人中间所传讲的,其实是以色列人一直在盼望着实现的事情(徒廿六6-822)。 保罗奉复活的主差遣出去传讲的,是一个叫人脱离撒旦权势、从黑暗转向光明的福音,与政治的问题无关(徒廿六16-18)。 这个福音将带来人生命的转变,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廿六20)。

亚基帕王听过保罗的申诉后,内心也感受到一点压力(徒廿六28),不过最终都没有把福音的信息听进去。结果在查不出任何该死的罪的情况下,还是继续拘留保罗。人的心如何在撒旦的权势下变得黑暗,在亚基帕王(包括两位总督)的判决中完全表露无遗。

思考:

  • 基督徒在世有何盼望?福音是甚么?从撒旦归向上帝的人会有何生活的态度与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