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懲罰與逃避 152-153問

152問:在上帝的手中,每一次犯罪該受什麼處罰?

答:每一次犯罪,哪怕是最小的犯罪,都是冒犯上帝的主權(雅2:10-11),良善(出20:1-2)和聖潔(哈1:13利10:3;11:44-45),冒犯上帝公義的律法(約壹3:4羅7:12),當在今生(哀3:39申28:15-68)和來世(太25:41)受祂的憤怒和咒詛(弗5:6加3:10);不靠基督的寶血,就無法得以補償(來9:22彼前1:18-19)。

153問:爲叫我們可以逃避那因違背律法而當受的烈怒和咒詛,上帝要我們怎樣行?

答:爲叫我們可以逃避那因違背律法而當受的烈怒和咒詛,上帝要我們向祂悔改,歸信耶穌基督(徒20:21太3:7-8路13:3,5;徒16:30-31約3:16,18),並且殷勤使用那些基督藉以把祂中保的恩惠傳遞給我們的外部工具(箴2:1-5;8:3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