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問:第一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104問:在第一條誡命中,吩咐我們盡什麼責任?
答:在第一條誡命中吩咐我們:
(1)認識並承認上帝是獨一的真上帝,我們的上帝(代上28:9;申26:17;賽43:10;耶14:22);
(2)並要如此去崇拜、榮耀祂(詩95:6-7;太4:10;詩29:2),思念(瑪3:16)、默想(詩63:6)、記念(傳12:1)、尊崇(詩71:19)、尊敬(瑪1:6)、敬慕(賽45:23)、選擇(書24:15,22)、摯愛(申6:5)、愛慕(詩73:25)、敬畏祂(賽8:13);
(3)相信祂(出14:31);
(4)依靠祂(賽26:4),仰望祂(詩130:7),靠祂快樂(詩32:11),以祂爲樂(詩37:4);
(5)爲祂發熱心,以祂的忌邪爲心(羅12:11;民25:11);
(6)向祂呼籲,把一切的讚美和感恩都歸於祂(腓4:6),並以全人順服祂(耶7:23;雅4:7);
(7)在一切的事情上都留心得蒙祂的悅納(約壹3:22),爲所有得罪祂的事情而憂傷(耶31:18;詩119:136);
(8)並且存謙卑的心與祂同行(彌6:8)。
105問:在第一條誡命中,禁止什麼罪?
答:在第一條誡命中所禁止的罪是:
(1)否定上帝或不承認上帝存在的無神論(詩14:1;弗2:12);
(2)相信或崇拜多位神,或崇拜真上帝之外的任何神,以及在崇拜真上帝的同時還拜別神的偶像崇拜(耶2:27-28;帖前1:9);
(3)不承認祂爲上帝,爲我們的上帝(詩81:11);
(4)忽視在這一誡命中所吩咐的祂所當得的任何事物(賽43:22-24);
(5)無知(耶4:22;何4:1,6)、忘記(耶2:32)、誤解(徒17:23,29)、謬見(賽40:18)、與祂不相配的邪惡思想(詩50:21);
(6)肆無忌憚,窺探祂的隱祕(申29:29);
(7)各樣的褻瀆(多1:16;來12:16),對上帝的怨恨(羅1:30);
(8)專顧自己(提後3:2),一心尋求自己的益處(腓2:21),以及其它所有放蕩無羈地把我們的心思、意志、情感置於其它事物上,或全部或部分偏離祂的事情(約壹2:15-16;撒上2:29;西3:2,5);
(9)輕信(約壹4:1)、不信(來3:12)、異端(加5:20;多3:10)、誤信(徒26:9)、懷疑(詩78:22)、失望(創4:13)、固執(耶5:3)、在審判之下仍然麻木不仁(賽42:25),心裏剛硬(羅2:5)、驕傲(耶13:15),任意妄爲(詩19:13),自以爲平安無事(番1:12),試探上帝(太4:7);
(10)運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羅3:8),倚靠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耶17:5);
(11)愛宴樂(提後3:4);
(12)雖有熱心,但卻敗壞、盲目,沒有分辨力(加4:17;約16:2;羅10:2;路9:54-55);
(13)不冷不熱(啟3:16),在上帝的事情上是死的(啟3:1);
(15)向聖徒、天使或其它任何受造物禱告,或崇拜他們(羅10:13-14;何4:12;徒10:25-26;啟19:10;太4:10;西2:18;羅1:25);
(16)與魔鬼結盟,交鬼求問(利20:6;撒上28:7,11;代上10:13-14),傾聽它的建議(徒5:3);
(17)使人成爲我們信仰與良知之主(林後1:24;太23:9);
(18)怠慢,藐視上帝及其誡命(申32:15;撒下12:9;箴13:13);
(19)抵擋聖靈,使祂擔憂(徒7:51;弗4:30),不滿、厭煩上帝的安排,愚昧地指責祂把各樣災難加在我們身上(詩73:2-3,13-15,22;伯1:22);
(20)把我們所具有的,所得來的,所能作的任何好事都歸之於幸運(撒上6:7-9)、偶像(但5:23)、自己(申8:17;但4:30)或其它任何受造之物(來1:16)。
106問:在第一條誡命中說:“在我面前”,這對我們有什麼特別的教導?
答:在第一條誡命中說:“在我面前”,這些話語教導我們:
(1)無所不見的上帝特別注意到人另有別神之罪,大爲不悅;
(2)因此勸阻人脫離此罪,視此罪爲放肆的挑釁,使其更顯嚴重(結8:5-6;詩44:20-21)。
(3)同時,也使我們相信,不管從事何種服事,都是行在祂的眼前(代上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