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問:第五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
64問:第五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吩咐人在其所處的地位和關係中,當按照各自的尊卑長幼(弗5:21;彼前2:17),履行自己的本分,並給予對方當受的尊重(羅12:10)。
65問:第五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禁止人忽略或違反各人按其地位和身分當受的尊重和當得的侍奉(太15:4-6;羅13:8;結34:2-4 )。
66問:第五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有長壽和興盛的應許(只要使上帝的榮耀,自己得益處)賜給凡遵守此誡命的人(申5:16;弗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