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聽眾朋友、弟兄姊妹,今天我們探討「耶穌教訓中的難解經文(二)」系列——「干犯聖靈的罪」這個題目。
我們在之前的節目中一直探討耶穌教訓中的難解經文,這些教訓不但難解,而且難以令人接受。讓我讀出今天的經文:馬太福音12章30至32節。耶穌說:
30.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31.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這是神的話語。
耶穌教訓中的難解經文並不像巧克力,可以讓你一口咬下去,然後消化。我們說過這些難解經文好像堅硬的糖果。你要把它含在嘴裏,讓它慢慢逐層融化,然後纔可以消化,吸收當中的營養。耶穌教訓中的難解經文正是這樣,我要給大家說明。
長久以來這段經文讓很多人感到困惑。如果你是輔導員,或者你只是正在聆聽別人訴說他們的問題,你發現一件事。我作爲牧者,多年來發現很多人怕自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有一點很有趣,即使沒有這段經文,這種想法也可能出現。
人們問:「是否有一種行爲真的錯誤和邪惡到一個地步,甚至連神的愛也無法赦免?真的有這回事嗎?」我們會探討這個問題。如果我們逐步分析這經文,把它當作硬糖一樣讓它在嘴裏慢慢融化,我們會發現這段經文教導我們三個原則。
這都是深邃卻發人深省的教訓。這段經文教導我們有關赦免的問題、悔改的力量,最重要的是教導我們品德高尚的危險。讓我逐一說明。
第一,赦免的問題。當我們研讀這些經文,有時候必須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看看這段經文的最後一節,第32節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我們馬上會問:「到底是什麼罪?」我們忽略了這裏教導我們一些關於赦免的普遍原則。
我們暫且不要問:「耶穌所指的到底是什麼罪呢?」讓我們退一步,說:「耶穌談到什麼有關赦免的普遍原則?」事實上,耶穌在這一節和接下來的經文要表明一個似乎互相矛盾的道理,但這點十分重要,一方面,神樂意赦免人;另一方面,人卻可以逃避神赦免的大能。
首先,我們從這段經文明白到赦免是一件極難的事。神何等願意赦免人,但人可以逃避神赦免的心意和大能。讓我來解釋這是什麼意思。首先,看看第32節上:「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
這是令人驚訝的宣告。人們卻馬上往下看這一節的下半部。「人子」一詞是描述至高王權的用語。人子曾在但以理書第七章出現,經文說人子駕着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人子是尊貴的王者形象。我們知道在古代王室的尊貴形象都是極受保護的。
以斯帖記記載了波斯王的事蹟。以上的情況並不罕見。在古時,一個人若沒有君王的傳召是不得擅自去見王的。事實上,未經傳召便擅自去見王是死罪。除非王伸出權杖赦免這個人,否則他不得存活。未經傳召便擅自去見王是不尊重王的舉動。人們不可以用說話干犯君王。他們甚至不可轉身揹着王,要面對着王退下。他們不可直視王的眼睛。他們要對君王讚美不絕,說:「願王萬歲」之類的話。
我們看但以理書也看到這一點。耶穌基督是一位與衆不同的君王。祂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這意味着耶穌說:「你可以用說話干犯我,我會赦免你。你可以用說話干犯我,我不會生氣。儘管我發出偉大的宣告,我卻不像世上的君王。」耶穌不像世上的君王。看看新約聖經,一方面,你看到耶穌發出偉大的宣告,世上沒有一位君王可以相比。耶穌說祂赦免人的罪。祂說祂將要審判天地。祂發出各種偉大的宣告。
可是,我們看到耶穌親近小孩,祂謙卑,祂摸麻瘋病人,接觸被遺棄的人。耶穌從沒有以這種態度對人說:「你竟敢這樣跟我說話?」耶穌從不感到被冒犯。祂從沒有對人說:「你知道你在跟誰說話嗎?」祂從沒有這麼說。十字架證明了這一點。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人們不僅用說話冒犯祂,也嘲笑祂。人們詛咒耶穌,把祂釘十字架,用槍刺祂。耶穌說什麼?祂說:「赦免他們。」
第32節說什麼?人們看了經文的上半部分,還沒有理解便馬上往下看。我們十分關注這節經文的下半部分,以致忽略了上半部分。第32節上告訴我們,耶穌基督願意赦免人,祂的赦免無可限量。沒有任何罪是耶穌基督不願意赦免的,即使人們殺害祂、踐踏祂、把祂釘十字架,用槍刺祂,祂也願意赦免。還有什麼罪行比這更糟呢?主耶穌說:「沒關係。我赦免你們。」這實在令人驚訝。
當我們往下看第32節下,我們更有充分理由去認真地對待這節經文。讓我們簡略地看看下半部,這句經文告訴我們什麼?經文告訴我們,一方面雖然神希望赦免人,另一方面,人卻可以拒絕神的赦免。做出一些行爲拒絕神的赦免是有可能的。也許有人說:「怎可能呢?你竟說人可以拒絕神赦免的大能?神不是無所不能的嗎?全能的神不是這個意思嗎?聖經不是說神是全能的嗎?這是不可能的。」
聖經告訴我們有很多事情是神無法做到的。希伯來書第6章說神不能說謊。提摩太後書第2章說神不能失信。我們在這裏留意到一點:古代的教師喜歡說一些顯然是互相矛盾、莫名其妙的話,這些話實際上是要給人一個既一致又微妙的道理(我可以舉一些別的例子)。
馬太福音12章30節下正是一個例子。經文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耶穌在馬可福音第9章卻這麼說:「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你說:「這不是互相矛盾嗎?」不是。
古代的教師說這類互相矛盾的話是爲了讓人去思想。他們不是互相矛盾,而是要表明一個平衡、微妙,卻又一致的真理。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然後在別處卻說:「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耶穌的意思是:「你不可對我採取中立態度;要麼與我相合,要麼敵擋我。」耶穌對門徒說:「可是不要太快下定論,以爲人們不與你同夥就是敵擋我。」這是古代教師所採用的方式。
耶穌在這裏說什麼?相當簡單。祂說:「你不要以爲我的聖潔和慈愛不能並存。你不要以爲因我有無限慈愛,所以不管你做了什麼或如何行事,你也必然無條件蒙赦免。」據說法國著名懷疑論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臨死前有人問他:「你不擔心嗎?如果真的有神怎麼辦?」
伏爾泰說:「神會赦免我的。赦免是祂的責任,是理所當然的。」經文告訴我們事實並非如此。經文是這麼說的。讓我舉例說明,我再想不到更好的例子。想象一下,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來攻擊你、毆打你、殘害你、搶掠你,然後逃之夭夭。後來他們被捕。你臥在醫院裏,對執法人員說:「我饒恕他們,請不要提出起訴。」
你知道政府官員會怎麼說嗎?「事情不僅關乎你個人。事情不單涉及你是否有報復的意願。你的感覺不是重點。如果我們讓這些人胡作非爲,社會便無法存在了。事情不單涉及你個人的意願。很高興你願意饒恕他們,但他們必須被起訴。」
你說:「當然,這不僅關乎個人。」這就是神要表明的道理:「對全宇宙來說,這都是千真萬確的。我沒有對你懷着惡意,但這是關乎我給全宇宙所創造的道德體系,也關乎公正和公義,我們無法讓這事一筆勾銷。」
我多年前曾聽過威爾斯保守派傳道牧者鍾馬田博士(Dr. David Martyn Lloyd-Jones)的講道錄音。鍾馬田已離世多年,他是一位保守派的牧者,所以當我聽到他所說的一段話,我感到很驚訝。他說了一件奇妙的事。他大概這麼說:「讓我存着敬畏的心說這話,寬恕即使對神來說也是一個難題。事實上,我必須說寬恕是宇宙中最大的難題。創世記第1章記載,神說:「要有光」,接着的經文說:「就有了光」。但是在創世記第3章,神的意思是:「要有救恩和赦免」,但這要過了多個世紀後才成就。」
即使神也無法只是說:「要有赦免和救恩。每個人都很好,無論如何我愛每一個人。」首先耶穌要指出赦免是宇宙中最大的難題。赦免是宇宙中最大的問題。這麼說是不是很奇怪?在我們繼續討論下去之前,你必須明白這一點。如果你因爲太關注那是什麼罪而看不到這點,你便忽略了重點。
事實上,我要告訴你們這一點對你來說有什麼實際影響?你說:「有什麼影響呢?」影響多的是。首先是你與神的關係。多年來我設法要弄清楚爲什麼人們對耶穌的事蹟有如此不同的反應,現在我深信這是原因所在。
很多人聽了耶穌的事蹟,知道耶穌受死,知道耶穌爲我們的罪受死,他們說:「我一直都相信這一切。」但是這沒有帶來什麼影響……他們仍然憂慮、焦慮、受壓、不安。耶穌的事蹟並沒有使他們改變。另有一些人聽了耶穌的事蹟,他們領受了、明白了,然後說:「啊,我的天啊。」他們心裏產生了爆炸,一切都改變了。
他們不再受任何東西驅使。他們不再被任何東西煩擾。再沒有什麼東西重壓着他們。爲什麼?有什麼不同呢?我開始明白到爲什麼人們聽了耶穌的事蹟,生命卻沒有改變,是因爲他們以爲赦免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爲他們以爲赦免是輕而易舉的事,他們不知道在十字架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想一想吧。
在繼續討論下一點之前,讓我說明如何應用這道理。我們還需要知道什麼呢?美國著名專欄作家弗蘭克‧裏奇(Frank Rich)曾發表一篇文章,探討爲什麼今天每個人總是感到被冒犯。他說:「奇怪的是,我們身處互聯網時代,我們說一切真理都是相對的,可是人們卻不斷被冒犯,說:「你冒犯了我。你冒犯了我的信仰和我的羣體,我要你閉嘴。你的話冒犯了我。」
裏奇說:我們越是說:「一切真理都是相對的」,人們越是受冒犯,這實在令人驚訝。這段經文給我們完美的解決方法。當人說話干犯耶穌基督的時候,祂從沒有生氣。爲什麼?基督徒的反應理應是相反的。基督徒理應說:「絕對真理是存在的,真理本身能明辨一切。」基督徒總不會感到被冒犯。
耶穌基督就是絕對真理,既然祂說:「當你說話干犯我的時候,我不會生氣。」那爲什麼我該生氣呢?基督徒絕不可落入一種總是被冒犯的想法,說:「你冒犯了我。你竟敢這樣?」基督徒理應是極厚臉皮的。
第二,悔改的力量。第31節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這看來好像是說同樣的事情嗎?不是。請仔細看看。我們在這裏再次看到令人費解的話。經文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你也許說:「那句話聽起來確實互相矛盾,甚至比第32節更矛盾。」
耶穌在第31節豈不應該說:「除了這一種罪以外,幾乎所有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甚或耶穌豈不應該在其中一句這麼說:「除了這一種罪以外,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耶穌似乎是說:「不是的,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這是第一句話,然後到了第二句祂似乎收回第一句話。讓我們想一想爲什麼古代的教師(包括耶穌)總是喜歡說這種莫明其妙的話。耶穌並非自相矛盾,祂只是想讓我們去思考而已。
我看過一些解經家對這段經文的詮釋,他們的見解給我很大幫助。他們說:如果你以外在的角度來看第一句,並以內在的角度來看第二句,你便明白這兩句經文並非互相矛盾。如果你把第一句視爲談論外在的現實,而第二句視爲談論內在的現實,你便明白它們並非互相矛盾。當你以這角度來理解,你發現這與聖經中其他教導完全相符,事實上這節經文給我們證明悔改的力量。這麼說是什麼意思?讓我來解釋吧。
看看第一節。我們以外在的角度來看。「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耶穌說的是所有外在的行爲。沒有某種罪、行爲、言語和行動本身在本質上必定是不可赦免的。整本聖經都是這麼說。聖經再三告訴我們,沒有某種具體的行爲和實際行動在某程度上超出了界限,以致神無法做任何事情去拯救我們。
以賽亞書第1章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這是什麼意思?意思是:「無論你的污穢有多深,我也能潔淨。」經文不是說:「你們的罪像硃紅,除了一種罪之外,所有罪都可以比雪更白。」
看看保羅。他從前逼迫人、殺害人,後來卻蒙神赦免,成爲使徒。看看大衛。他爲了得到烏利亞的妻子而謀害烏利亞,或許也殺害了其他人。他卻蒙神赦免、被挽回、蒙接納。這是什麼意思?聖經再三告訴我們:從外在的角度來看,你所犯的罪沒有一種是不可赦免的。
我們以內在的角度來看第二節。但如果你拒絕聖靈在你心裏動工,引導你悔改,罪便不蒙赦免了。換句話說,一方面,從外在行爲的角度來說,沒有任何罪是不可赦免的。另一方面,從內在的動機和態度的角度來說,如果你拒絕聖靈引導你悔改,罪便不蒙赦免(不僅是某一種罪或嚴重的罪,而是沒有任何罪可得蒙赦免)。
爲什麼這麼說呢?爲什麼我給你這樣解釋經文呢?根據上下文,耶穌說這話之前剛剛醫治了一些困苦的人。這些醫治都是令人驚訝的。因着這些令人驚訝的醫治,聖靈給眾人顯明耶穌就是彌賽亞,聖靈尤其是要向那些宗教領袖顯明他們對彌賽亞的看法是錯的。縱使聖靈給他們顯明這一切,這些宗教領袖作了什麼?他們固執己見,他們說耶穌是靠着別西卜趕鬼。
接着,耶穌說了這段話。這是什麼意思?聖靈的工作是指出你的錯。聖靈的工作是進入你心裏動工。「嗜酒者互戒協會」(Alcoholics Anonymous)深明這一點。約翰一書1章9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只是常識罷了。除非你承認自己犯錯,否則你永遠無法挽回。除非你承認自己犯錯,否則你永遠無法彌補傷害。顯然,你必須承認自己所犯的錯。
但是「嗜酒者互戒協會」知道人心潛在否認的可能性。當人們被定罪,他們心裏自然會出現一種強烈反應:就是否認、推卸責任、自我辯護和找藉口。他們仍然陷在過犯之中。因此,「嗜酒者互戒協會」知道聖經明確地表示,一個人若沒有聖靈在心裏動工,便永遠無法克服否認、自我辯護等行爲。沒有人能做到。因此,耶穌在約翰福音16章8節說:「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爲罪、爲義、爲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這是什麼意思?你沒有突然領悟到這個道理嗎?矛盾並不存在。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一方面,無論何事都可以透過謙卑、認罪和悔改這靈丹妙藥來得醫治。另一方面,這意味着若沒有謙卑、認罪和悔改,什麼也無法得醫治,即使是最小的罪。讀者看這節經文的時候可能面對一個重大的危險,就是他們幾乎立即會說:「啊,我的天。這裏說的是什麼罪?」讀者想到一些極其黑暗、令人髮指的事。
我要進一步強調一點。這節經文要告訴我們,從外在的角度來說,任何罪都可以蒙赦免,但是從內在的角度來說,如果你拒絕聖靈,便無法蒙赦免了。聖靈的工作是叫人知罪,你說:「我做錯了。」卻不會感到絕望、忿怒和推卸責任。唯有透過聖靈承認做錯時纔不會感到絕望、忿怒和推卸責任。如果你拒絕聖靈,即使是最小的罪也可以把你的生命完全摧毀。如果你悔改,一切都可以得醫治。如果你不悔改,一切都無法得醫治。
讓我再進一步強調一點。假設你沒有犯任何大罪。假設你是一個吹毛求疵、急躁易怒的人。你總是挑剔和批評人。你不會承認自己是多麼極端。你讀到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吩咐祂的門徒在祂最憂愁難過的時刻和祂一同儆醒……
耶穌出去向天父禱告。祂三次去禱告,每次回來見門徒都睡着了。耶穌說:「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嗎?」耶穌每次回來,他們都睡着了。耶穌說什麼?祂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意思是:我知道你們不是惡意的,我知道你們正盡力去做。
如果你是一個吹毛求疵、總是愛批評和挑剔的人,當你讀到這段經文時,你看不出自己如何不同。你一輩子都在否認自己是個吹毛求疵的人。這可以摧毀你的一生。我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很多人因這緣故而變得孤獨,他們本不該如此孤獨,他們也不想如此孤獨。別人就是無法告訴你任何事情,他們甚至不知道如何向你表達。
我要強調一點。如果你是基督徒父母,而你若是這樣的話,你總不會悔改,不會看到自己的問題,也不會改變,你的孩子長大後對基督信仰很反感,不是由於你是個假冒爲善的人,或由於你有外遇,對配偶不忠,只是因爲他們長大後對基督信仰很反感。他們對基督信仰很不滿,因爲他們心裏說:「看看我父母沒有基督徒的品格。」你的孩子可以看得出,你們卻看不到。耶穌真正要說的是,只要人願意悔改,一切都可以得醫治,沒有悔改便沒有醫治。
我想提醒已婚人士,下一次當你婚姻中出現爭執,你覺得問題的起因有九成是由於妻子的錯,你自己的錯只佔了一成。我可以向你們保證,你妻子心中對這個比例有不同的計算方法。我想給你一個建議。無疑,這是雙方面的,不只是針對丈夫而言。當然,我只是從這個方向去思考。
你知道問題的起因有一成是由於自己的錯,你要不帶着怒氣、不推卸責任、不絕望、也不諂媚,真真正正爲自己做錯的部分承擔責任,說:「導致這個問題我也有責任。我真的很抱歉。」你只要耐心等待,你發現所有死結都開始解開。這是悔改的力量。只要人願意悔改,任何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若沒有悔改,問題便無法解決。
耶穌基督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這實在是奇妙的宣告。但接着耶穌轉過身來,說:「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耶穌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祂的意思是:「人若說話冒犯人子,還可以得到赦免。你拒絕我,這不是問題,你總可以迴轉。真正的問題是,聖靈在你心裏動工,叫你知罪,但你是否一直拒絕聖靈的感動?如果你拒絕聖靈的感動,你絕對沒有盼望。」你知道這還意味着什麼嗎?還有另一個含意。
如果你感到有人硬拉着你,你心裏十分疑惑,說:「這些道理對我有什麼關係呢?我不肯定這是否真的,我甚至連一半也不相信,或許我根本一點也不相信。」我給你一個建議。耶穌在這裏要說明的道理十分重要。我不是要求你相信,只是想你作個假設。如果真的有神,祂是很難讓人相信的。你需要靠着聖靈的幫助才能相信祂。
你可能會說:「這不是真的。我是一個客觀的人。」其實你並不是。托馬斯‧內格爾(Thomas Nagel)是美國紐約大學一位傑出的哲學家,他是一個無神論者,他在其著作《最後的話》(The Last Word)中坦誠地說:相信神會使人神經緊張。這是對宗教的恐懼。
內格爾說:「我說對宗教的恐懼,不是指許多人因某些已確立的宗教和宗教機構那令人反感的道德學說、社會政策和政治影響力而對它們懷着完全合理的敵意。」內格爾說這是合理的。他確實說得對。但是他說:「這不是我的意思。」
內格爾說:「我要說的是更深層的事,就是對宗教的恐懼。這是我的親身經歷,我自己強烈感受到這種恐懼。我希望無神論是真的。事實上,我所認識最聰明、最見多識廣的人都是信徒,我因此感到十分不安。這不只是由於我不信神,很自然希望自己的信念是正確的。這是因爲我希望沒有神!我不希望有神存在,我不希望宇宙是這樣的。……[我]這個宇宙權威的問題並不是罕見的情況……」
內格爾只是要指出,當談到神的問題,其實沒有人保持客觀。你不可以坐下來讀聖經並說:「嗯,我讀聖經,藉此看看它是否真的。」你並不客觀。內格爾正是這麼說。他說:如果聖經是真的,你已經失去自己生命的控制權了。沒有人能保持客觀。別那麼荒謬了。
耶穌告訴我們:「既然真的有神,你只能在聖靈的幫助下看見神。」這是什麼意思?這意味着如果你真的嘗試認識神,真的要探究神是否存在,你必須請求聖靈的幫助。更重要的是,如果你開始感到聖靈的幫助,請不要逃避。
既然聖靈是神,你不可把祂當作一個推銷員般看待。如果有人來敲門,我正在看書,我說:「嗯,我還需要一小時纔看完這本書,到時我纔起來開門。」當我看完這本書的時候,這個人已經不在門外了。當有人來敲門,你要去開門,不然你不要期望可以再見到這個人。
耶穌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換句話說,這就是聖靈。因此,如果你說:「我有興趣探究一下基督信仰。」你必須對屬靈的動力保持敏銳觸覺。你不可以只是簡單地說:「我隨時都可以得到這信仰,只要研讀一下聖經便可以了。」不是的。如果你正在收聽本節目,這也許是聖靈的工作;儘管你可能感到有點無聊,這也許是聖靈的工作。
因此,如果聖靈打開你的心,如果你感到自己被神深深吸引,你對神感到興趣,或者你感到自己需要神,你要聽從聖靈的引導。什麼都可以得着醫治,只是你若拒絕聖靈在心中的感動,便無法得醫治。聖靈不斷提醒你,就好像透過互聯網不斷給你發送即時信息一樣。你收到這即時信息,卻說:「我不知道這是誰,我現在很忙。」不要這樣對待聖靈。
第三,品德高尚的危險。這也許是最發人深省的一點。有人說:「這節經文非常有趣。我一直都想理解這節經文。你所說干犯聖靈的罪其實只是指拒絕悔改。」你知道嗎?我們還有一點要討論。我會簡略地說明這一點,但我要說的最後一點比你所想的更發人深省。
如果你抱着以上的看法,那麼你沒有以正確的態度去看這段經文。雖然這段經文向眾人指出悔改的力量,以及赦免的問題,但事實上它談論的是別的事情。耶穌其實是指着一羣宗教人士說話,祂直截了當地警告他們不要褻瀆聖靈。
大家看看馬可福音第3章、馬太福音第12章和路加福音第12章,這幾章經文都記載了相同的事蹟。當時耶穌正在跟誰說話?耶穌不是廣泛地向一般羣眾說話,而是向一羣宗教領袖說話。祂正在跟一些道德高尚、正人君子、熟悉聖經的人說話。你可能會說:「是的,但他們並不相信耶穌。」
還有另一段類似的經文。希伯來書第六章說:「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耶穌在馬太福音7章22至23節論到末後的日子,祂也說了類似的話:「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我們都有可能拒絕聖靈。聖靈的工作是叫我們知罪,顯明耶穌的身分,但爲什麼耶穌特意要向這些宗教人士說話?
聖靈在這裏所說的跟祂在整本聖經所說的一樣。你有否留意到,尤其是在新約,你再三看到耶穌同時與兩種人相遇。路加福音第7章中有法利賽人西蒙和妓女。約翰福音第3至4章中有法利賽人(宗教領袖)尼哥底母以及在政治上被人遺棄的撒瑪利亞婦人。
路加福音第19章中有受尊敬的人和被社會遺棄的撒該。浪子的比喻中有兄弟二人,哥哥留在家裏,弟弟卻離家任意放蕩,耗盡父親的貲財。
每個例子都有信奉宗教的人和無宗教信仰的人,一個是良善、正直、事奉神、相信聖經的人,另一個是破碎、被遺棄、生活放縱的人,耶穌基督請他們來到祂面前,在每個情況下,最快或唯一一個迴應耶穌的是無宗教信仰的人。耶穌在這裏也要說明同樣的道理。祂說信奉宗教的好人可能比無宗教信仰的人更有可能忽略了福音。
耶穌基督重新給神國下定義。祂如何重新下定義?首先,耶穌親身成爲軟弱的人,以愛服事人。其次,祂說:「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羅馬人的管轄,而是你們的罪和邪惡的心。」最後,祂說:「所以並不是好人可以進入神國,壞人不得進去,而是謙卑的人進入神國,驕傲的人不得進去。」法利賽人無法接受這道理。
耶穌說:「你並不明白信奉宗教的人比無宗教信仰的人更難明白福音。」爲什麼?宗教與福音完全相反。宗教是:「我給神過良善的生活,神便給我賞賜。」但福音是:「神藉着耶穌基督給我完美的記錄。耶穌來到世上活出我本該活出的生命,承受我們本該受的死刑。」我們蒙神接納,然後爲祂而活。
宗教卻是從外而內的:「只要我過良善的生活,神必賜福與我。」福音是從內而外的:我得蒙接納是因爲耶穌基督所成就的事,這給我內心帶來甘甜,並藉着憐憫和公正的生命流露出來。因此,信奉宗教的人自以爲明白福音,事實卻不然。這就褻瀆聖靈。這就是希伯來書第6章所說的可怕境況。馬太福音第7章說:「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行許多異能嗎?」
這是本信息的結尾。很抱歉我不得不將最發人深省的部分放在結尾。我嘗試看看可否先說第三點,最後才說第一點,因爲第一點令人感覺良好得多。但我無法這樣做。
褻瀆聖靈就是:信奉宗教的人接受基督信仰、受洗、學習聖經、積極參與教會聚會,然後成爲教會領袖,他們自以爲明白福音,事實卻不明白。
每個宗教都說只要你過良善的生活,神便會給你賞賜。福音卻相反。福音說你單靠恩典得救,你並不比別人好。宗教產生了一羣輕看別人的人。福音教導我們去愛和尊重別人,即使是與我們不同的人也要愛和尊重。宗教產生了一羣只會說出禱文的人,他們沒有愛,也沒有與神親近的禱告生活。福音使人擁有與神親近的禱告生活。他們既向神祈求又愛慕神。
宗教產生了一羣不相信自己會做壞事的人,因此他們難以饒恕人。福音使人願意饒恕人。有些人接受了基督信仰,說:「我決志跟隨基督。我爲基督而活,並順服祂。」他們相信神必須給他們賞賜,因爲他們「爲基督而活」。但基督不是他們的救主而只是典範,即使他們以爲自己已接受了基督爲救主。很抱歉我必須告訴你這一點。
爲什麼希伯來書第6章說有些人可以來到教會事奉、認識聖經、看到聖靈改變人們的生命,好像法利賽人所說的一樣,卻忽略了福音,以致這種情況會出現?我已多次見過這種情況出現。有些人接受基督信仰,但他們的生命並沒有真正改變。他們總是很忿怒,因爲他們認爲神沒有給他們所配得的。
你是否時刻有這種感覺?因爲你以爲自己是靠行爲得救。如果你總是感到:「我過着相當良善的生活,爲什麼我的人生並不順利?我配得更好的人生。」你基本上活像一個法利賽人,一個信奉宗教的人。
你沒有接受耶穌基督對神國重新所下的定義。你抱着靠行爲得救的心態去生活。你總是埋怨神。你難以饒恕人。你看不起那些你認爲是邪惡的人。你內心卻沒有與神親近。你可能已經在教會聚會多年。你自己心知肚明,但你不會讓人知道你裏面是空虛的。
你也許喜歡某個牧者、某個講章、喜歡看到教會增長,但你內心是空虛的。你沒有改變。多年後你面對試探,或者你搬到另一個城鎮,你不喜歡那裏的教會,基督信仰對你來說便變得不真實。你經歷這些事,最終遠離了基督信仰,這不是因爲你不得赦免,而是你沒有悔改。
無論人們對你說什麼,你以爲自己接受了基督信仰,事實卻不然。你無法信服。你以爲自己接受了基督信仰。最糟糕的是在教會裏做一個法利賽人。但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7章竟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耶穌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教會裏的法利賽主義不僅摧毀你的生命,因爲最終你若離開信仰,基督信仰對你來說變得不真實,你離開信仰,卻堅信自己知道一切答案。沒有人能走近你。這對世人也造成破壞,因爲人們看着你的生命,你看來與其他人無異。世人不知道宗教和福音的分別,因爲在教會裏一般人都不知道宗教和福音的分別。因此,每個人都迷失了。
有何盼望?別忘記第一點。讓我這樣結束吧。我曾聽過英國傳道牧者迪克‧盧卡斯(Dick Lucas)一系列關於浪子的比喻的講道錄音,其中一篇題爲《耶穌懇求祂的批評者》(Jesus Pleads with His Critics)的信息令我十分驚訝。浪子的比喻的結尾有一引人入勝之處,正如我剛纔提到,小兒子任意放蕩,後來回到父親那裏認罪悔改,可以進入父親的筵席,這意味着他得救,因爲這是天國的筵席。
大兒子一直順服父親,與父親同在,卻沒有進入筵席,因爲他不喜歡父親處理產業的方式。關鍵在於大兒子比小兒子更遠離父親的心,他自己卻看不見。爲什麼?因爲他從沒有離家。他的肉身從沒有離開過,但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屬靈生命已經離開了。
這纔是問題所在。因此,信奉宗教的人最有可能忽略福音和拒絕聖靈。這是耶穌要表明的道理。有趣的是,我們幾乎看不到這一點,在這個比喻的結尾,父親出來懇求大兒子。
事實上,盧卡斯說:耶穌基督懇求那些宗教主意的人、法利賽人,這個比喻是對他們說的。盧卡斯提醒我們有一件事必須小心:我們不要以滿口仁義道德的人的輕蔑態度對待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人。
我們絕不可說:「我們的教會擁有真理,其他教會卻不然。」我們絕不可有這種想法。父親不但尋找小兒子,也尋找大兒子。天父不但尋找稅吏,也尋找法利賽人。天父不但尋找妓女,甚至牧者也尋找,並懇求他們,因爲祂愛我們每一個人。
以下的話可以給你確據。如果你怕自己犯了不可赦免的罪,你要知道其實你沒有。你心裏擔憂,說:「我可能失去了神。我渴慕神,不想失去祂。」即使這種焦慮也不是你自己在心裏產生的。唯有聖靈才能在你心裏產生這種焦慮,你要爲此喜歡快樂。我們有一位充滿恩典和大能的神,你擔憂可能會失去神表明祂在動工。「主啊,求你赦免我的罪,因爲我的罪重大。」何等偉大的神!我們一同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禰,這段論到褻瀆聖靈的難解經文最後給我們帶來發人深省的好消息。求禰給教會顯明如何實踐這教訓,幫助我們看重禰的教訓,避免陷入經文所說的境況,並經歷恩典的福音所帶給我們生命的改變。禱告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