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復活的生命
法蘭斯.貝克(Frans Bakker)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

——《歌羅西書》3:1

“復活的生命”表達的含義很寬廣,但並沒有寬廣到一個程度,以致能解釋基督復活所帶出的果子。一個貧乏的術語不足以表達基督賜給信徒的新生命的果效。這個表達聚焦於我們能夠在地上所經歷的生命,是因爲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人心裏面的新生命,被可見的順服又豐盛的新生活所證明,這是勝過死亡的復活,在墳墓的這一端已表現出來。

對懶惰的反律法主義者的肉體而言,這不是一個愉快的詞語。我們的天性更渴望一個在墳墓另一端活着的基督,不會渴求在墳墓這邊的事。但是經文告訴我們,“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如果在這一端,罪對我們還沒有變爲死的,那麼在墳墓的另一端,基督也不能成爲我們的生命。這就是爲何那些反律法主義者(antinomian)犯了一個永遠的錯誤。

“復活的生命”開始於地上。在擁有新生命的人身上,世界失去了吸引力,罪變成了敵人。你在這地上變成了一個陌生人,並不渴望加入世俗的娛樂。即使你還不敢說你的家是在天堂,或者你是走在去天堂的路上,你生命中仍會有一種對公義的渴望,想要遵循上帝的旨意來生活。

“復活的生命”是一種將死的生命。當基督開始活在一個人的生命中時,那個人就不得不死去。上帝的話語告訴我們,這裏沒有別的路可走。新生命是基督復活的果子,當罪人一旦從靈性的死亡中復活時,這生命就顯現出來。那時,他仍然不是真的認識基督。他只知道自己是不聖潔的、可憐的和悽慘的。但是,另一個生命已經來到了,這新生命將要尋求在上面的事。這是一種尋求上帝的生命。

“復活的生命”不是根據人的力量,而是單單依靠基督復活的力量。他跟基督一起復活了。請特別注意,這裏不是說他將要跟祂一起復活,而是說他已經跟祂一起復活。一個罪人永遠不能靠着他自己的力量從屬靈的死亡狀態中復活,也不能靠着他自己的意願復活。他從上帝的創造中獲得了這生命,那麼,上帝難道沒有權利要求他過一種全新的、敬虔的生活嗎?但他仍然將不得不靠着基督的能力復活。意識到自己需要祂這樣做的人,有福了,他將會有從基督而來的果子結出來。“他活,是向上帝活着。”(羅馬書6:10)上帝的子民需要學習不爲自己活,而是向上帝活着。

你是否意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貧瘠?這是“復活的生命”首先的果子。你爲自己的不結果子和屬靈的死亡狀況而愁苦,然後你爲自己屬靈的墳墓憂傷。如果我們中間有這樣的憂愁者,那麼上帝的話語仍會對你宣告:因爲基督復活的能力,你的眼淚將要被擦乾。

你的憂愁不會因你自己的力量被除去,只能依靠祂的力量。你必須與活着的葡萄樹連結。那麼,就粘住祂,被祂滋養吧。因爲祂願意,祂也能夠,因爲祂復活的力量,對一個貧瘠的罪人來說意味着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