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恨惡自己的生命
法蘭斯.貝克(Frans Bakker)

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 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嗎? 我切切地恨惡他們, 以他們爲仇敵。 ——《詩篇》139:21-22

人不會欠缺對他自己仇敵的恨惡,但他是否學會了恨惡上帝的仇敵?這是依照上帝的意思恨惡,我們必須對此有所認識。我們在《路加福音》中讀到有大批羣眾跟隨基督。但祂轉過身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譯註:原文的“恨”和合本譯爲:“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 主並不是說在親人之間不能有愛。問題是人必須學會恨惡一切違背上帝意願之事,結果可能是出現分歧,甚至這分歧是來自自己的父母或自己的孩子,或兄弟,或姐妹。在血緣關係中,自然的愛仍可以保留,但依照聖靈的意思,如果沒有源於上帝之愛的連結,人們就會產生隔絕。於是,那些有血緣關係的人可能變得彼此疏遠,而那些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卻變得親密。如果在同一個屋檐下的人,有着永恆歸宿的區別,這種親疏關係的區別,就會在一個人的家中成爲現實。 當主說“若不恨父母等等,以及自己的性命”時,問題就更加緊迫了。大衛在這裏說:“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當我們將這話跟基督的話比較時,事情就變得清楚了。那些恨惡上帝的人並不總是住在我們中間的人,而是有可能就是我們自己。當我們心中恨惡上帝時,就有仇敵在我們自己的生命中。內心的恨惡在一個信徒的生命中引發悲傷,實際上也應該如此。在我們能跟大衛一起爲周圍那些恨惡上帝的人感到悲傷之前,必須先爲自己心中的恨惡而悲傷和悔改。要經歷這首詩的話語,首先有必要學習的就是恨惡自己的罪。從世界的眼光來看,這是不可能的,因爲我們太愛自己了。這種對自己的愛正是我們恨惡上帝的原因。憑我們自己,只能不斷滋養這種對上帝的恨惡。在我們的心中,有太多犯罪的誘惑。 我們需要恨惡那些恨惡上帝的人嗎?是的,那是必要的。但靠着我們自己的力量,這是不可能的,因爲在我們自己的心中,有着對上帝的恨惡。這種恨惡是源於我們敗壞的理解。這種恨惡被我們狡猾的心所刺激,又被虛假的敬虔所掩蓋。恨惡他人身上的罪並不是難事。我們對待他人的罪時都非常嚴厲,但當我們考量自己的罪時卻是寬宏大度的。 因此,我們迫切需要上帝將祂的愛賜在人的心中。因爲在上帝的愛之外,我們只能從律法上恨惡罪,而這種出自律法的恨惡冷酷而嚴苛,它只能顯示出一種跟真實敬拜相背的假象。何處有活潑的愛,就一定會激發對罪的恨惡,因那是跟愛同出一源的。我們因恨惡自己的罪而生出悲傷,也因爲他人的罪而悲傷。他們怎能不恨惡那些恨惡上帝的人呢?他們要切切地恨惡那些人。這種恨惡如此強烈,以至於他整個被更新的心靈再也不能忍受罪。然而,請注意,這種對罪的不能容忍只是在有愛伴隨的情形下才發生。真的,敬虔的恨惡,只源自於敬虔的愛。那些不明白上帝之愛的人,也不能明白敬虔的恨惡,他們不能成爲主的門徒。救恩大廈的根基,並列安放着兩種基石,對上帝的愛的基石,以及對罪的恨惡的基石。若非如此,救恩的大廈就會崩塌,再也不能重建。上帝教導祂的子民愛祂,同時恨惡罪。沒有其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