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對以色列的第一個判言(II):先知的責任
張美薇

經文:阿摩司書三3-8

3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4獅子若無獵物,豈會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會從洞裏吼叫呢?5若未設圈套,雀鳥豈能陷入地上的羅網呢?羅網若無所得,豈會從地上翻起呢?6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戰兢嗎?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7主耶和華不會做任何事情,除非先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8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既已說了,誰能不說預言呢?

先知以九句修辭性的問題(Rhetorical Questions)來帶出先知的權威,這九個問題都是不用回答的,因爲問題中已包含着答案。

在曠野旅行,二人甚少取相同的道路,除非二人先相約,結伴免生危險,纔會同行;如二人無意中遇見,必心懷疑問,各懷戒心,不會同行的。這裏說到的二人可以是指先知與神同行,也可以是指以色列人與神同行。先知是神呼召的,必體會神的心意,而順從耶和華,替祂發聲;若是指以色列人,他們與神同行是因爲與神立約(神是以色列人的神,而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應跟從耶和華,纔可符合神的要求,但若以色列人離棄神的心意,又怎能不被先知責備呢?

接着,兩個有關獅子的問題都表明同一件事。當獅子尋找獵物時,都是靜悄悄的,以免獵物逃跑及躲藏,但當獅子鎖定獵物就大聲咆哮,一來可恐嚇獵物使牠動彈不得,二來也可嚇跑其他野獸不致來爭吃;少壯獅子力量特大,食慾也強烈,同樣也靜悄悄地預備捕獵食物,得手後便會滿足的吼叫。兩個問題都表明獅子咆吼並非無緣無故的,先知發聲也非無因。小動物聽見吼叫,便嚇得不敢動彈,犯罪的人若聽見神的吼叫,除了等候審判外,還能做甚麼?

接着,先知用兩個捕獵的例子:捕鳥器及捕捉小動物之網羅,若非有小鳥或小動物走近而觸動機關,不會無緣無故翻起的;照樣,人若非陷入罪惡中,又怎會引來耶和華的審判呢?

當時城牆上有守望者,見到危難將臨,便會吹角警告民眾,當民眾聽到角聲,便會感到十分驚恐;先知更提醒,若災禍臨到,這災禍便是懲罰,而且是發自耶和華的。

七個問題之後,先知提出一個事實,就是神沒有先知的預言,決不會有任何行動,即是說神在懲罰以先,必將奧祕向祂的僕人指示。奧祕一詞原意有圈內人的意思,先知是站在神的圈內,領悟而知曉神的心意。

緊接着的兩個問題,先知指出獅子吼叫是令人懼怕的,而耶和華以色列的主的怒氣,好像獅吼一樣,先知又怎能不說預言呢?結論就是:先知的使命雖然困難,要面對不願聽的人民,但卻只能聽命,傳出神公義的聲音。

思想:

今天當信徒細看香港的現況,去守望香港時,需知道:做守望者之前要先明白神的心意,與神同行,纔可以正確解讀今天社會的現象。信徒們一手拿報紙,另外一隻手是否是拿着聖經──神的話?求主向我們顯出祂的奧祕。

當信徒從神領受了如何解讀當今的現況時,可做甚麼?信徒們是否與神同心?行神所命的,向社會作見證,引領世人出黑暗入光明。無論所講的是得到人心還是遭到反對,求主加我們力量,勇於爲主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