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對以色列的第一個判言(I):大恩典帶來大責備
張美薇

經文:阿摩司書三1-2

1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責備你們的話,責備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全家,說:2「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懲罰你們一切的罪孽。」

第三章一至十五節是阿摩司書三個審判信息的第一個,主要是告訴神的子民:審判必定會來臨。

這裏雖然用以色列人來稱呼聽眾,但因爲後面強調神從埃及地領他們全家出來,所以也應包括南國猶大在內,故這裏是指整個以色列民族,包括了北國及南國。先知提醒以色列民眾神與他們的關係,神是拯救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出來的神,這個關係包含着許許多多整個民族的過往經歷,裏面有受逼迫、受壓制、受困苦的經驗,也包括他們向神呼喊求救的呼聲。當神的拯救臨到時,他們不單止從奴役當中走出來,神更一路以雲柱及火柱帶領他們在沙漠中行走,他們的鞋沒有穿破;每天有嗎哪供應,並且不缺鵪鶉爲肉食,雖然處於沙漠,水卻沒有缺乏;雖然在沙漠中行走四十年,從埃及人那裏得來的財寶竟可供以色列人建成一個富麗堂皇的會幕,讓他們可以有規模的敬拜。

會幕成爲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中心點,他們分成十二支派,列隊隨着雲柱火柱在沙漠中行走;他們有士師摩西作爲領袖,有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在民中作管理;更有神藉着摩西頒佈的十誡作爲生活的藍本。從埃及出來後,以色列民已是一個有宗教、有政治及管理的民族。

神也把他們從埃及中帶出來,在曠野裏造就他們,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也把迦南地分給十二支派,讓以色列民可在迦南定居。

先知阿摩司提到在地上的萬族中,耶和華只認識以色列民,認識是神對以色列民的一種特別的恩典,包含着「承認、注意及愛」之意,雖然沒有用「揀選」一詞,但意思是呼之欲出。這「認識」很多時候用在婚姻關係上,即是說神將以色列民當作妻子看待,特別愛他們、揀選他們。從萬民中,神首先揀選亞伯拉罕,但一揀選便已明確指出神的揀選是叫亞伯拉罕使萬族得福(創十二1-3),以後這叫萬族得福的恩典傳到亞伯拉罕的後裔(創二十二18)。

神的揀選帶來恩福,同時也帶來責任。先知以「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和合本)來引起以色列民的關切,也以耶和華必「懲罰你們的一切罪孽」(和修版)來警誡以色列民。

這兩節中,先知重複了三次「一切」這詞,「全家」是指以色列家中一切的人,「萬族」是指一切的種族、是指着世人,神也必追討他們所犯「一切的罪孽」;神的懲罰必會臨到以色列的所有子民。

思想:

當信徒回想神的救贖及救恩時,當然我們會想到基督無條件的愛,我們的得救並不是因我們的好處及行爲,乃是基督的愛的原故,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瞭。但當我們得了救恩,因爲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要聖潔;我們有沒有犯罪,失去了分別爲聖、屬神的身份?神是會追討的。

因爲神賜福亞伯拉罕,叫他成爲萬族的祝福,也讓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爲地上萬族的祝福,我們這羣信徒成了亞伯拉罕後裔的也要成爲地上萬族的祝福,要將神的一切祝福延展到萬族。我們有沒有在遵行大使命上失去了見證,輕忽了基督給每一個信徒的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