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以色列受審判
張美薇

經文:阿摩司書二6-16

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三番四次犯罪,爲銀子賣了義人,爲一雙鞋賣了窮人,我必不撤銷對它的懲罰。7他們把貧寒人的頭踐踏在地的塵土上,又阻礙困苦人的道路。父子與同一個女子行淫,以致褻瀆我的聖名。8他們在各祭壇旁邊,躺臥在人所典當的衣服上,又在他們神的殿裏喝受罰之人的酒。9「我從他們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強壯如橡樹,我卻上滅其果,下絕其根。10我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裏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爲業;11我從你們子孫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12「你們卻把酒給拿細耳人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13「看哪,我要把你們壓下去,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過一樣。14快跑的無從避難,壯士無法使力,勇士也不能自救;15拿弓的站立不住,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審判終臨到以色列,先知把他們的罪狀一一列出,若果外邦因罪受刑罰,神國之子民有了神的律法及神過去的恩待仍然還犯罪,豈不更應受罰嗎?

與其他七國不一樣的是,先知向以色列人提到神過去怎樣恩待他們(9-11節),首先神把以色列民從埃及爲奴之地領出來,在曠野引領他們四十年,供應嗎哪和鵪鶉,叫他們衣服及鞋都沒有穿破,這是神極大的神蹟奇事;其次神又把他們的強敵消滅,強大如亞摩利人也像大樹連根撥起,全然消滅,而亞摩利人之地土也讓以色列民得以在當中居住;先知再提到神又從以色列民中興起先知,繼續成爲神話語的出口,向以色列民傳達神的命令典章,更興起拿細耳人,分別爲聖地奉獻爲神作工,許願在期限內不飲酒,保持敬虔與聖潔。在11節裏,先知特別提出「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向以色列人細說祂對他們的恩典。

以色列人卻以極低廉的價格-一雙鞋子-就把義人及窮人賣掉爲奴,明顯地犯了先知給他們的不能把同族永久作爲奴僕的律法(申二十一2),違背了神要祂的子民好憐憫的心意;他們又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將窮人用作當頭的衣服鋪在偶像的壇旁,這衣服應在晚上歸還給貸款者(申二十四12-13),但他們不單止不歸還,還躺臥在其上,極不尊重別人的權利,這違背了神要祂的子民聖潔的命令;他們還在別神的廟中喝酒,放縱情慾,這裏指出以色列人拜偶像,褻瀆神的名,再加上淫亂的罪,是羞辱神的行爲(6下-8節)。除了這三樣罪狀外,還有第四樣,就是他們囑咐先知不要說預言,他們雖然作爲神的選民,卻不願聽先知的話,也不願見拿細耳人的見證,給拿細耳人喝酒,破壞所許的願,以致民眾沒有聖潔的模範及警戒之言詞,所以說他們是三番四次地犯罪。

結果便是懲罰將會臨到(13-16節),這裏對以色列的懲罰卻與前面所論到的列邦甚至猶大不一樣,先知預告耶和華像以重量的車壓物一樣地壓他們(這可能是大地震的結果),車輛很重,好像裝滿禾捆,好像在豐收的時候,但當懲罰來到,受罰的人包括快跑的、腿快的、有力的、拿弓的、騎馬的、剛勇的、勇士中最有膽量的,都無一倖免,無一能躲避。

思想:

耶和華對以色列民的審判對今天的教會及信徒有甚麼提醒呢?信徒對神拯救的深恩厚愛如何以愛迴應?神藉着祂的僕人及聖言教導信徒,信徒們又有沒有遵行以至能愛神愛人呢?

今天神有沒有興起先知在教會發聲?信徒對他們的聲音又如何看待?人看見願意向神許願的人,又如何對待他們呢?願我們留心聽神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