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 所作的,都是出於恩典
陳偉迦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49

44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和你們同在時所告訴你們的話: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一切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45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46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47並且人們要奉他的名傳悔改、使罪得赦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48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4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面來的能力。」

復活的真理看似是駭人的,是人心不容易被開啟和明了的。當耶穌經歷過死亡,及後復活在門徒的中間,他就用聖經的話語去詮釋基督必須 (δει) 受害,第三天從死裏復活。

到了今天的經文,耶穌更進一步詮釋他死後復活所要帶來的事情,就是「並且人們要奉他的名傳悔改、使罪得赦的道」

原來「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一切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不都是以耶穌的復活為主,也涉及傳揚這復活的道理,就是叫人悔改、赦罪的福音。意即是原來在神的拯救計劃當中,人不都是單單被動地領受著上主的救恩,反而在明白、知曉真道過後,人就當為此道去作「見證」。根據以賽亞書中的記載:

「你們是我的見證,是我所揀選的仆人,為了要使你們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任何被造的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節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沒有外族的神明在你們中間。你們是我的見證,

我是神。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2節

「你們不要恐懼,也不要害怕。我豈不是從上古就告訴並指示你們了嗎?你們是我的見證人!除我以外,豈有神呢?誠然沒有盤石,就我所知,一個也沒有!」(以賽亞書四十四章8節

我們就會發現在末後的救恩中,人要作這救恩的見證,為這福音作忠心的宣講。

真的,明白真理是重要的,對真理所衍生的信仰體會也是至為緊要的。他們傳揚所信的、所經歷的,也是必然的事。或者可以理解的是,人們要宣講的、所掛念的都是心中所掛念的真理。然而,若沒有清楚地知曉真理,又哪裏有真理的體會,哪會有人投身宣講和作見證呢?

今天的經文在最後的一節就說到耶穌要將「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面來的能力」。若我們翻到使徒行傳一至四章,就明了這段是使徒行傳的前奏預告。最終,在五旬節,聖靈的澆灌下,福音的真道,赦罪之恩就被見證出來,門徒終被明白過來,知道救恩是一回怎樣的事。

另一方面,我們發現就算我們十分興奮於分享所明白的和經歷的,但耶穌要求我們等候。

是的,要等候,等候那些我們不能掌控的、沒有把握的,直到領受聖靈的能力。

是的,是聖靈的工作,不是我們所主導的、所能操控的。

原來,說到底不是我們可以開啟甚麼事工,而是上主的工作:聖靈的能力在我們身上才讓我們可以看得見上主的救恩。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了三千人、五千人歸向這赦罪的救恩。不就是聖靈的工作嗎?

思想: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所側重的不是人回應的能力。

不論在知曉真理、體會所信的、努力作主工的,這些都不是由於我們的能力,反而是上主的恩典和憐憫在我們身上。

各位親愛的事奉者,懇請主憐憫我們,不要張狂,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謙卑跟著主的帶領並等候聖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