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像不潔凈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幹,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以賽亞書64:6)
事實上,因為神的眼目清潔,不喜悅任何一點兒罪,所以我們觸犯律法中的任何一條都與神的完全聖潔相抵觸,我們不可避免要受審判(參見哈巴谷書1:13;雅各書2:10-11)。
但是在舊約中,引人滅亡的並不是在義上不能完全,而是不信靠神的仁慈應許,對於今天的我們而言也是一樣。他們不相信有一天神會賜下一位救主,這位救主將會使百姓披戴從他而來的完全的義,也就是《耶利米書》23章6節和33章16節中所說的“他的名必成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而聖徒們深知他們怎樣得蒙救贖,也深知這信心是順服的鑰匙,而順服是這信心的憑據。
當有人提到唯一有價值的義是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義時,這很容易令人困惑。顯然,稱義並不是基於我們自身的義,而是單單基於基督加給我們的義。但有時,人會草率地提到人所行的義都是不敬的,好像沒有神所喜悅的事。
他們經常會引用《以賽亞書》64章6節——“我們都像不潔凈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這裏說我們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或者說是被汙染的衣服。
但是從前後文來看,《以賽亞書》64章6節並不是說神的百姓所行的任何義都不為神所接納,以賽亞所說的是假冒偽善的義,並不是真正的義。就在這一節的前面,以賽亞還說神認同並眷顧那些歡喜行義的人。
若耶穌基督的完全公義沒有加在我們身上,神的百姓,無論是在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前或是之後,都沒有一位能夠被聖潔無瑕的神所接納——這是真的,而且是千真萬確的(參見羅馬書5:19;哥林多前書1:30;哥林多後書5:21)。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神不會使那些“稱義”的人順服行出義來,而不是一件“污穢的衣服”。
事實上,神就是這樣做的,這義在神是看為寶貴的,也是必須的。雖然這並不是我們稱義的基礎,我們稱義唯一的基礎是披戴耶穌基督的義,但這種義可以作為我們是神所稱義兒女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