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神的仆人違背律法
何啟明

經文:何西阿書四4-10

4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你的百姓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5日間你必跌倒,夜間先知也要與你一同跌倒;我要滅絕你的母親。6我的百姓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拋棄知識,我也必拋棄你,使你不再作我的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7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8他們吞吃我百姓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的子民犯罪。9將來百姓所受的,祭司也必承受;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10他們吃,卻不得飽足;行淫,卻不繁衍;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常行淫亂。

昔日神設立祭司,賦予他們光榮的職分,成為國家的屬靈導師,引導百姓認識耶和華。可是,何西阿時代的祭司缺乏屬靈的知識,更加過著道德敗壞的生活,使以色列民陷在罪惡深淵裏。這段經文正正是針對昔日的祭司而講述,也即是向現今的神職人員的嚴重警誡。那些作為神仆人的全職事奉者,確實要認真思想這段說話。

首先,我們要處理這段經文一兩處不同翻譯的問題。第四節的「你的百姓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1b節),因著希伯來文和要肯定誰是講者而有不同的翻譯。較多聖經學者都采納這是何西阿先知記錄神控告祭司失職。《呂振中譯本》和《思高譯本》譯本的翻譯分別是「祭司啊,我的爭辯是針對著你的」《呂振中譯本》及「祭司啊,我要與你爭辯!」《思高譯本》。

第二個問題是第五節的「我要滅絕你的母親」(5b節)。究竟是誰主導滅絕的懲罰呢?《呂振中譯本》翻作「你正在毀滅你母親呢?」,意思是祭司犯罪直接影響到他的母親。此外,這裏應該不是單指祭司的母親,而是指整個以色列民,即所有陷在罪中的子民的母親(參二24-5)。這觀點也對應了第六節裏提到祭司犯罪也牽連到他的兒女們。因此,《思高譯本》是「你竟然使你的人民喪亡」。

誠然,祭司本應是認識耶和華律法的,可是他卻背棄神、忘記祂的律法。百姓也因無知識而滅亡(6節)。祭司和百姓並非不認識神,而是沒有聽從神的吩咐。他們的心仍未被神的話語轉化;他們只有頭腦上的知識,卻沒有切實遵行神的話。更嚴重的是祭司的數目增多,就越發的得罪耶和華(7節);他們不單自己犯罪,更樂意子民陷在罪中(8節)。以色列民若陷在罪中,就要獻上贖罪祭補償,而贖罪祭上好的羊羔或是小山羊,都是祭司額外的收入(參利六26)。這額外的收入成了祭司的誘惑;子民越犯罪,祭司就越多收入!祭司本是幫助以色列民認識神、親近神,現在卻是鼓勵子民違背神、遠離神。這是何等傷透神的心,他們的結局則可想而知了。他們的報應是「他們吃,卻不得飽足;行淫,卻不繁衍。」(10b節

思想:

衛斯理約翰曾向神禱告說:「神啊!請你給我一百個懼怕你、懼怕罪的人就夠了。」福音派華人神學院是否向著這個目標來裝備訓練神職人員呢?這確實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