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釋放生命的執著
陳偉迦

2月2日 釋放生命的執著

作者: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十三章10-17節

10安息日,耶穌在一個會堂裏教導人。11有一個女人被靈附身,病了十八年,腰彎得一點都直不起來。12耶穌看見,就叫她過來,對她說:「婦人,你的病好了!」13於是用雙手按著她,她立刻直起腰來,就歸榮耀給神。14會堂的主管因為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很生氣,對眾人說:「有六天應當做工,那六天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15主回答他:「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和驢,牽去喝水嗎?16何況她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十八年,不該在安息日這天解開她的綁嗎?」17耶穌說這些話,他的敵人都慚愧了;所有的人因他所做一切榮耀的事都很歡喜。

昨天,我們思想到1至9節中的兩個故事之關連性,就是主耶穌親自說明何謂「受害、審判」──那些慶幸自己沒有「受害的」,卻正就是一無所有;滿以為自己是「蒙恩的」,並且以為自己已結出很多的果子來,殊不知是一丁點兒的果子也沒有。原來唯有悔改的生命才能結出真正的果子來。

承接以上的討論,今天的經文就是要說明何謂「悔改」。

在第一世紀,就是耶穌的那個時代,猶太信徒,甚至是管理會堂的主管都會陷入一個屬靈的陷阱——就是以為自己擁有信仰,也責罵別人對信仰的無知,殊不知自己卻就是對信仰無知的那一位,別人(耶穌)才是真正明白信仰的真締。

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的事件在路加福音的<旅程敘事>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記號。除了這段經文外,在十四章1至6節中,耶穌再一次挑戰猶太宗教領袖有關安息日的規條──到底安息日的核心價值在哪裏?安息日所要帶出的意義到底是甚麼?從那些沒有受到彼拉多逼迫的宗教領袖的言行而言,他們是以所持有的猶太宗教規條為傲。他們以為擁有這些規條就是等同於結出上主所歡喜的果子。

當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聖殿被毀之後,猶太人其中一個重要的身份記號(identity marker),就是他們的宗教典範與律例。這些宗教條文是用來區別自身信仰群體和異教群體,以維持其民族的唯一性和獨特性,以致他們在被擄後和流放的期間,不被外族文化所同化。簡言之,他們所看重的就是一切有關宗教的律法和規條,包括口傳律法(Oral Torah)等。

在拉比文獻中,米示拿的<論安息日的規限2.1-4>就容許猶太人在安息日期間解開槽上的牛、驢子等牲畜,讓牠們去吃喝。然而,正當耶穌要運用這條條例所蘊含的精義,要把屬亞伯拉罕的女兒從病患中釋放的時候,那自以為結果累累的會堂主管卻走出來喊叫,叱責耶穌所作的行為亟需悔改──不可在安息日治病。

在那些自以為持守真理的人群中,我們可能很難辨別那些人所作的就是耶穌要求我們去作的。那些人或許就如那個會堂主管一樣,只堅持宗教條文的規限。今天,我們似乎沒有唯一判斷的標準,但我們有主耶穌基督在我們中間作辨別的準則。故當每個人都說自己所持守的是真理,每個人都以為自己的經歷是真實的,耶穌卻在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辨別原則──使人的生命得著釋放、歸回上主所賜下的尊貴身份。這才是真理的真正依歸。

思想:

我們或許以為只需規矩和教條就可以叫人認識真理。是的,這是一個最簡單、快捷的方法,可以讓真理在短時間內傳達出去,並使人明白過來。但事實上,我們都知曉,要將真理植根在人的心中、叫人得著真正的釋放,從來都不是單單借著一個模式就可達成。

我們要悔改的,或許從來都不是一些大奸大惡、道德分明的行為。反而﹐我們真正需要問一問自己:我們現在所傳揚的、所活現的信仰是否真正使身旁的人經歷生命的釋放、歸回上主所賜下尊貴身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