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 在末世中發出神的光輝
吳慧儀

經文:啟示錄一10-20

10有一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11說:「把你所看見的寫在書上,寄給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12我轉過身來要看看是誰的聲音在跟我說話。我一轉過來,看見了七個金燈臺;13在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的,身穿垂到腳的長袍,胸間束著金帶。14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他的眼睛好像火焰,15雙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得發亮的銅,聲音好像眾水的聲音。16他右手拿著七顆星,從他口中吐出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好像烈日放光。17我看見了他,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人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怕。我是首先的,是末後的,18又是永活的。我曾死過,看哪,我是活著的,直到永永遠遠;並且我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9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現在的事和以後將發生的事,都寫下來。20至於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顆星和那七個金燈臺的奧秘就是:七顆星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個燈臺是七個教會。」

我們前天和昨天從這段經文看過了約翰和人子的角色:約翰是先知,而人子耶穌基督,是君王、祭司、也是審判之主。今天,我們要看看教會作為金燈臺的角色。

在人子的異象中,人子出現在七個金燈臺中間(13),這金燈臺該是個頗為重要的喻象,因為人子親自為之作出解釋,說「七個燈臺是七個教會」(20)。啟示錄一開始就以書信的形式指出那是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一4),約翰看見異象之前,那大聲音也是這樣吩咐,要他把所看到的寫給那七個位於亞西亞的教會(一11),而到了第二至三章、即本段的下文,我們亦將會讀到七封信,對象亦是這七教會。然而,金燈臺這個喻象,含意豐富,所指的顯然不只是歷史中的這七教會而已。這裏的燈臺既有七個之多,數目遠超舊約聖殿的那一個,這「七」就很有可能是指「全部」了。那七教會,乃是末世「所有」教會的代表,就如舊約的信息可能應用於新約的基督徒,啟示錄的七教會也可以代表這末世中所有的教會。

金燈臺是聖殿的陳設,象征神在舊約子民中的臨在和光照。人子耶穌基督在燈臺中間出現,也就是神臨在於教會中,讓教會顯出神的光輝。人子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17),這與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一8)是同一意思。耶穌基督就是主、就是神,而他已來到了這個世界,以致神的臨在不再受限於昔日的聖殿。在這末世,國度已臨,天地是神的殿,教會是被放置於天地之間的金燈臺,承擔著見證的使命。我們是否已被人子修理幹凈,可以燃點起象征聖靈的燈油,在這末世中發出見證神的光輝?

我們若明白這幅貫串舊、新約的圖畫,也就更了解耶穌基督為祭司、為君王、為審判者是甚麼意思。他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五25),他不就是那獻上自己的大祭司麼(參來九)?他以真道潔凈我們(參約十五1-3),豈不就像祭司修整燈臺的燈燭一樣麼(二1)?他不也是教會之首(參弗一23),又是國度的君王(一5十九16),在監察、審判我們麼?

思想:

我們這些「返教會」的人,素常忙碌於教會的活動中,也許亦主意多多,但可有意識到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主、站於教會的中間、監察我們的一切?

現今教會的處境,像是有祭司修理、燃點得光亮的?還是堆滿著燈燭、醜陋無光的?是放在枱上的、還是在鬥底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