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在萬民中尊崇神的名
高銘謙

經文:以賽亞書十二章4-6節

4在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宣告他的名已被尊崇。5“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因他所做的十分宏偉;但願這事遍傳全地。6錫安的居民哪,當揚聲歡呼,因為在你們當中的以色列聖者最為偉大。”

這段經文以“到那日”作開始,再次以一種終末的導向來唱出詩歌,當中所采用的字句,與出埃及所涉及的經文類似。例如,第4節的用語與詩篇一零五篇1節類似: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也與詩篇一四八篇13節相似:“願這些都贊美耶和華的名!因為獨有他的名被尊崇;他的榮耀在天地之上。”第5節的用語與摩西及百姓過紅海之後所唱的差不多(出十五121):“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得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這些字句的相似,引導讀者追溯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的奇妙故事。在那些日子,以色列民親眼看見神的拯救與奇妙的作為,便由心底裏向神發出極大的稱謝。現在,先知把“到那日”所經驗的拯救與奇妙等同出埃及時以色列民所經驗的,叫百姓明白“到那日”是另外一次的“出埃及”,也是最終極的拯救,也必會叫他們感到驚訝。

當我們留心看以賽亞書這首詩時,便看見“他的名”出現兩次(4節),成為其中一個經文的重點。基本上,神的名的作為不是為了神本身,而是為了百姓。神曾說自己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出三14),代表世上沒有任何的名字足以完完全全描述神本身。神的名字是一種不可能,亦即是說,人無法用某一個名字可以完全涵蓋神的所是和神的所為。然而,我們在舊約中常常看見很多神的名字(例如:耶和華以勒、耶和華沙龍等等),這些名字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神與人在相遇的經驗下所取的名字,因此這些名字其實標記著一次神與人的相遇,用來記念神在該次相遇中奇妙的作為。因此,“他的名”代表了有血有肉的相遇,也表示了人經驗神的一個奇妙的作為。是的,我們無法用“他的名”來完全表達神的所是和神的所為,但我們卻能用“他的名”來記念祂所施予我們一切的恩惠。

就在這種對“他的名”的理解下,先知呼籲人去稱謝及傳揚“他的名”(4節),就是等於傳揚“他所行的”(5節)。“他的名”不是一些抽象及離地的概念,而是一些落地及具體的奇事,這才能成為人去稱謝及傳揚的東西。

思想:

在你的生命中,神是否曾施行祂的恩惠與奇事?或許我們信主年日漸長,愛心便已漸漸的冷卻了下來,過去一切曾經驗神的事和物都變得很遙遠,以致我們或許會開始質疑神的同在與恩典。然而,這就是我們要起來去傳揚及稱頌神的時候。由現在起,寫下神過去一切所施予你的恩惠,好讓你“到那日”時能與神一起稱謝及歡呼,發出終末但卻又是真實的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