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平安的審判?!
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十二章49-59節

49「我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假如已經燒起來,不也是我所希望的嗎?50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受,在這事完成之前,我是多麼地焦急!51你們以為我來是要使地上太平嗎?不!我告訴你們,是使人紛爭。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和兩個相爭,兩個和三個相爭: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54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大雨了』,果然就有;55起了南風,你們就說:『要燥熱了』,也就有了。56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象,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是什麼時代呢?」57「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判斷什麼是合理的呢?58你同告你的冤家去見官,還在路上,要盡力跟他和解,免得他拉你到法官面前,法官把你交給法警,法警把你下在監裏。59我告訴你,就是最後一小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路加福音十二章充滿著福音和上主的創造的關系,福音的臨到,就是人可以繼續去贊嘆上主創造的美好。在這個時刻,人與上主的心再一次聯合,去為上主創造的世界,一起好好管理,一起好好敬拜贊美祂的偉大和奇工。但是創造這個主題卻與審判有密切的關系,每當人要破壞這創造秩序,拿走神的公義,當貪婪、邪惡充滿在其中的時候,上主就會以審判臨到自己的百姓中,洪水、所多瑪、蛾摩拉的審判,就是反映上主公義的決心。

今天的經文,描繪了三個不同審判的場景,這就表明若人不好好借著福音管理好大地,反而讓大地充滿更多邪惡和貪婪,神的審判就會臨在我們當中。

第一個審判的場景描述到,原來福音不單只是帶來平安。許多猶太人以為彌賽亞的福音只是包括美好、得勝、平安的信息,哪知這好消息也包括了人不想接受和面對的結果 — 審判。這裏記載了一家五口互相紛爭的論說,這與那有以利亞心誌的先知所說的─ 在末後時父的心歸向子,子的心歸向父- 有矛盾的地方。但是事實上,這只是多一個必要的補充。原來平安的福音是必須帶來審判的,就是父與子會為了真福音彼此紛爭,這紛爭可能的結果,就是一個得著救恩,另一個就得接受拒絕福音的審判。

而第二個場景,就說明,原來假冒為善的人 - 或是母親、女兒、婆婆、媳婦,他們不是不知道耶穌的福音大能,他們心中是懂得分辨的,他們心中也是明了的。可是,偏行己路,人心不肯、不願悔改,也不願放下手中擁有的財產、倉房,要得去每天活在思慮當中的人,就是要褻瀆聖靈啟示的真理,那審判就必要臨到他們當中。

到了最後的審判場景,就是要勸那不願悔改的,在前往被審判的路上,盡最後一份力氣去回轉、認罪,求那恩慈的主赦免,免得最終在上主這位審判官的面前,就不得赦免。這個場景是一個催逼的情懷,是滿心希望在審判來到以前,人只要悔改,承認其罪,就可蒙拯救和原諒。原來基督福音的審判,不是冰冷地予人殘酷的宣告,乃是不斷又不斷的相勸,就如神歷世歷代差遣了許多先知,人仍不悔改,直至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所以這審判是有代價先付上,並且是至高神兒子親自代出的代價。

思想:

首先,讓我們首先去學習什麼是救恩,救恩是平安的、喜樂的,但是其另一面卻是會帶來審判的。但值得思想的是這審判從來不是高高在上,乃是充滿代價和犧牲的。這叫我們反省判斷的話很容易出,但背後的愛心和付出卻是......

總的來說,在這條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穌所做的,叫人深深儆醒的是我們所做的是叫人心回轉、歸向上主,或是只是在形式上,因循著我們的做法,沒有絲毫為著人心的扭轉,自己天天在主面前,不斷的不顧一切丶情詞逼切的尋求主聖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