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 規範性的宗教或心意更新的生命
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十章25-37節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是怎樣念的呢?」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28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30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看見他,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33可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35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做吧!」

昨天的經文提醒我們,耶穌看見公義的彰顯,及魔鬼撒但的權勢墮落,他深感聖靈中的歡喜,而許多歷代的先賢先聖也未必看得到這起初偉大創造的一面,然而借著福音的來臨,我們可以重新回復一點兒神創造的美好。

但是在今天的經文中,耶穌再一次厘清以色列人錯看了什麼經文,再一次作出糾正,使人回復到神福音計劃的啟示中。今天的經文中,有律法師(一個有權威的聖經科拉比) 問耶穌有關永生的問題。

我們得留心的是,這裏談論的永生不是我們基督教論述的慣常用語──死後有永遠的生命 。對於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宗教領袖,死後生命並不是一個他們所關註的課題。他們關註的是如何可以在迦南地長久承受永生 (ποιήσας ζωὴν αἰώνιον κληρονομήσω),因為神應許賜以色列民土地,使其子孫可以在其中得以長久 (參申命記六章1-2節),但現在神所賜的土地,竟然落在外邦人的手中,沒有按照聖經所言的,將迦南地長久地賜予以色列民。

律法師的問法其實是一個試探,若耶穌回答猶太人不會再擁有這地的話,就會惹起猶太人的憤怒,甚至會被攻擊或誣告,說耶穌得罪上主的律法和應許;若果耶穌回答猶太人要得回土地,去承受上主的應許,就會落人口實,被人攻擊說耶穌是革命黨,是造反的頭目,而門徒、七十人和婦女們的跟隨只是一個掩飾,目的是要推翻羅馬政權。

可是耶穌沒有進入他們的套路和陷阱,反而是問他們律法上寫的是什麼。律法師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他並沒有直接回答耶穌的提問,反而導出了申命記六章5節利未記十九章18節中討論到愛人和愛鄰舍的原則。律法師想進一步將耶穌逼向死角,因為若耶穌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去愛神的人,就會信守神的應許,就會期盼神的恩典和救贖臨到,猶太人會再一次的奪回迦南地;而愛鄰舍的意思是問,猶太人該愛本國的子民,如利未記教導的一樣嗎?本著這愛本國子民的心腸,猶太人就應要起來反抗暴政,為自己受苦的弟兄申冤。但耶穌的回答也未有滿足律法師的詭詐和試探,他進一步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律法師又再一步逼耶穌指出只有猶太人才是鄰舍,若接受外邦人為鄰舍的話,只會帶來猶太人的棄絕。耶穌借著比喻去回答其他人的挑戰,我們都十分熟悉,明顯地,耶穌是將那看似大是大非的問題,指向人心是更新與否的重要議題。無論你是什麼身份,無論人賦予你什麼定位,人心的更新才是神所看重的。

思想:

是的,我們看似有許多規則和法則在我們的身上,我們得著什麼,就代表自己是一個什麼人,要做什麼好榜樣。但是人心的單純,愛的改變才可以真正讓我們承受永生,而非將信仰規條化。

其實要將信仰規條化和人心單純因愛而改變這兩者分開殊不容易,只有在主的恩典中方能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