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 女門徒跟隨主
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八章1-3節

1過了不久,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神國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個使徒,2還有曾被邪靈所附,被疾病所纏,而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其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3又有希律的管家苦撒的妻子約亞拿,和蘇撒拿以及好些別的婦女,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使徒。

耶穌基督的福音在乎人的響應,福音並非只是關乎權力的重奪和政治的考慮。昨天的經文信息說明真正的彌賽亞可以牽引出人心的懊悔和適時的響應,而非毫不埋身的回應或站著遠觀的評論。

或許我們以為這有罪的女人只是一瞬間的委身和投入,才用眼淚弄濕主的腳、用頭發擦幹和親主的腳,並用香膏去抹上。今天的經文只有短短三節,但是其份量足可與十二門徒被呼召的名單媲美。

聖經記載以男性主導的名單是常有的,但是以女性為主導的名單卻很少見。

因此這份以女性為主導的名單,就像是昨天經文「那用香膏抹在耶穌腳上的女子」的一個延伸,表明這等女子 —─ 那被惡靈附身的、被疾病所累的、有希律家背景的太太等──都是那些認得出誰是真正彌賽亞、並願意與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的人。

可見宗教領袖等人那等候彌賽亞的表現,只是一種宗教行動模式,當真正的彌賽亞出現時,卻不肯去承認,也指責他人去跟隨,甚至去謀害奉主名來的那位。什麼是宗教行為?什麼是真實的信仰認知和體驗?只有經驗了那拯救者大能的改變後,決意每天跟隨和賭上生命去服事的人,這等人才可算是耶穌真正的門徒。

聖經這裏刻意道出這等人跟隨主的經歷,她們曾經是怎樣的(如: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奇怪的是聖經中沒有記載她們詳細的經歷,和蒙耶穌趕鬼與醫病的歷程,在初期教會中,或許會有不同的揣測和推論,其中最為人認識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因為她是第一個見證主耶穌復活的人(參約廿章11-18節)。但是聖經沒有將人美化或神話化,反而將其最原本的真相和不想宣之於口的過去呈現在讀者面前,就如那「有罪的女人」這名號一樣。

原來親身去經歷神的拯救和醫治,還原自己昔日的模樣,才是救恩的真正意思,或可以說是在神重新定義祂的子民時,不再是按著種族與膚色,乃是按著自己的本相,並經歷主愛的更新和改變的人,才配得作上主的子民。

思想:

信仰從來都不是空談的,也不是信主久了,所有的屬靈分享就只停留在現在的美好時刻,漸漸忘記自己昔日的名號是什麼?也好像沒有半點的感動,唯有記得自己的本相與不堪,才能跟隨主去遊歷祂的心意,並願意獻上一切供給耶穌和祂的教會。

是的,唯有當我們認清自己的本相:或許是個連自己也不愛的人,或許是個常被人遺忘的人,或是一個怎樣的名號,才會放下一切,跟隨主的腳蹤,而非侃侃而談,並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