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 適得其反的法例
何啟明

經文:以斯帖記一章21-22節

21王和眾官長都以這話為美,王就照米慕幹的建議去做。22王下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語言通知各省,使凡作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語言。

第一章以亞哈隨魯王在郵局關門前、派員趕著要去寄信的圖畫作為結束。王接納了米慕幹的建議,將私人的尷尬處境公諸於全國子民,通令全國男人做一件連他自己在宮中也辦不到的事,那就是「使凡作丈夫的在家中作主」(22b節)。王的詔書透過波斯帝國遍布全國的快遞驛站制度,借著騎馬的速遞員,由京城送出,經過一個驛站傳到另一個驛站,無遠弗屆地,以驚人的速度將消息傳達到國內每一個遍遠的地方。

作者非常強調王的諭旨是「用各省的文字」、「各種的方言」及「本地的方言」(22a節)通知全國各族人民。這種水銀瀉地、無孔不入的方式,目的是要全國上下都清楚知道並要遵守。波斯帝國版圖廣大,由多種操不同方言的民族組成,而波斯國大部份的銘文都是三語並列:即古波斯語、以蘭文(Elamite)、巴比倫語或亞蘭文(Aramaic)。生活在異鄉的人在社交生活中若不通曉或采用當地的言語來溝通,必受到相當程度的歧視、奚落和排斥。百姓在家裏可用自己的家鄉話來溝通,但在社交生活卻難以逃避不用當地流行或通用的語言。當時,異族通婚並非罕見,連遠離巴勒斯坦故鄉的猶太人也不例外。異族通婚使家庭選用何種方言確是一件頗頭痛的問題。

因此,各人選用的方言也帶有政治性和社會性的含義,因為語言是治國的工具,也是治家的工具。第22節的最後一部分有點含糊不清,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LXX)和英文新標準譯本(NRSV)都沒有「各說本地的語言」(22c節)這句話。較多學者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指每個家庭都要采用男人們的家鄉話與妻子交談,來顯示出男人的權威和作為一家之主的身分。這樣,作者是要表達丈夫在家中「說話有權威」《新譯本》,甚至在家中「可隨意發號施令」《思高譯本》。

這樣一個威權強制性,甚至以「大石砸死蟹」(強權壓迫)的方式,來樹立丈夫在家裏的威信和要求妻子聽從丈夫的命令,是否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呢?或許昔日封建的社會可以達到表面短暫性的效果,但必定不能促進夫妻美滿婚姻的關系和國家和諧的氣氛。這樣無理外加的法律,只會得到「口服心不服」的響應,滋生人民埋怨及反抗的種籽,造成國家邁向滅亡的因素之一。

思想:

試想想你身處的社會或國家,近來有沒有一些矯枉過正的法例正在推行?這樣做能促進社會和諧團結,抑或更使社會對立與撕裂?較貼身一點,你有沒想用一些強制性的主意,來樹立你在家庭中的權威?想想效果會是向好或是向壞的方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