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屬靈戰爭的含義(二)
梁家麟

經文﹕弗六10-20

10最後,你們要靠著主,依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11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抵擋魔鬼的詭計。 12因為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對抗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對抗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 13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邪惡的日子能抵擋仇敵,並且完成了一切後還能站立得住。 14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15又用和平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16此外,要拿信德當作盾牌,用來撲滅那惡者一切燒著的箭。 17要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18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為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19也要為我祈求,讓我有口才,能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20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鐵鏈的使者,讓我能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宣講。

昨天提到聖經有關屬靈戰爭的教導,主要傳遞三個信息,第一是不要中魔鬼的詭計。今天續說其余兩個。

第二,我們要從撒但的陣營裏把失喪的人擄掠回來。

提防自己不為撒但所欺騙,這是自保;但聖經進一步要求我們,既然識破了撒但的詭計,便可以幫助其他人擺脫撒但的羈絆,棄暗投明,歸向耶穌基督。

保羅在林後十4-5指出:「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

這裏談到保羅的事奉的態度和目標,他是個勇敢的人,卻不存匹夫之勇,不憑血氣行事;他的責任是要將人引到基督面前,破解那些妨礙人認識信仰的障礙。 他所指的堅固營壘是甚麼呢? 是人的驕傲、自高,自比為神,拒絕自己以外的神。 保羅說要攻破「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所以他接著說他不作自薦的事,不自我稱許,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保羅借用了戰爭的意象,說他的工作在攻破撒但堅固的營壘,將人心奪回,歸向基督。 這也是我們所應參與的屬靈戰爭。 傳福音,救靈魂是一場屬靈戰爭。 「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

第三,我們是耶穌基督的勇士,我們效忠祂,為祂服役。

「也要為我祈求,讓我有口才,能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鐵鏈的使者,讓我能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宣講。 」(六19-20)我們在前面第13篇已預先談過這段經文,這裏我們註意保羅如何決意為實踐基督計劃而活, 並願意為之付上包括性命的代價。

聖經裏幾乎所有戰爭的意象,都是指我們為主拼搏,竭誠盡忠,完成祂所交付的福音使命,卻不是指著我們得與甚麼對手作戰。

本段聖經用了當兵的意象。 這是一個保羅常用的意象,如腓二25門1提後二3-4。 保羅在晚年的教牧書信裏,也曾提及「打仗」,和合本的翻譯有三處:提前一18提前六12提後四7。 不過,提前六12提後四7的意思,都是指著贏了競賽,它可以是指賽跑中的得勝,或武術競技中的獲勝,而非真的指著戰爭。

基督徒要有屬靈戰爭的意識,要有為主作精兵的決心,卻不要帶著敵 意面對世界,更不要以否定、對立、破壞、拆毀的角度來與人共處,我們是和平之子,向人傳和平的福音,就是鼓勵人跟神和好的福音。 不錯,我們身處一個對信仰不友善的環境,但我們卻只能以愛還恨,向仇敵伸出友誼之手,這樣才能將福音傳給他們。 愛是神的本質、福音的本質,也是傳福音者和傳福音的行動的核心精神。

有學者說得好,看到本段聖經所用的戰爭話語,許多人便誤以為保羅在呼籲信徒向人「宣戰」 (waging war),但其實保羅是呼籲我們「宣和平」 (wager peace) 。 傳福音是屬靈爭戰的主要手段,在以弗所書第二章,保羅強調福音的主題是和好,我們所傳的是和平的福音。 傳和平信息的人又怎能是殺氣騰騰的呢?

思想:

  1. 有沒有人曾以好鬥、對抗性、不友善來描述過你呢? 你在人們眼中能稱得上和平之子嗎?
  2. 在一個充滿敵意的環境裏,傳和平的福音,你覺得有難度嗎? 能否想想在你的生活世界裏,和平有甚麼立足和發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