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 總要救些人!總要救些同胞!
蔡少琪

羅馬書十一13-14

13我對你們外邦人說,正因為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我敬重我的職分,

14希望可以激起我骨肉之親的嫉妒,好救他們一些人。

真正敬重傳福音職分的仆人,會一生付上代價去傳福音!保羅如是,歷代忠心的仆人也如是!基督教來華的第一位傳教士馬禮遜於一八零七年九月四日到達澳門。一八一零年,太太為他生了第一個兒子約翰,但兒子出生後就夭折。澳門的華人起初不容許他把兒子安葬,最終才讓他兒子在北邊一個小山丘上入土。過了幾年,太太帶了另外兩位兒女回英國休養,在一八二零年才再回到澳門。不久後,她懷上第四位孩子,卻在一八二一年六月十日,因病而致與胎兒具亡。來華第二位的傳教士米憐有一名言:“一個人想學好中文,必須具有銅的軀體、鐵的肺腑、橡樹的頭、彈簧的手、麻鷹的眼、使徒的心、天使一樣的記憶和瑪土撒拉的壽數!”華人教會第一位牧師梁發在一八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接受米憐的施洗。到一八五四年,已經年邁的梁發身體不佳,兒子梁進德勸爸爸不要多勞,梁發說:“我信主已四十年,外國弟兄尚且不遠萬裏而來傳福音給中國人,我是中國人,怎忍放棄不為?到最後一分鐘我也要傳福音給人。”

十13-14這兩節的直譯是“對你們外邦人,我說:既然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我榮耀我的職分;為的是要我的骨肉(肉體)嫉妒,並要從他們中間救些人。”真正敬重自己基督徒和神仆的職分的人,就會一生付上代價盡力傳福音,盡力救些人。保羅強調:我重視我的職分,我要努力救同胞,總要救些人。保羅有強烈愛同胞和愛靈魂得救的心。

“我骨肉之親”這片語的原文直譯是“我的肉體”(my flesh)。保羅在這裏用“肉體”是對九3作首尾呼應。在九3,保羅說:“按照肉體,以色列人是我的兄弟,我的親戚。”“我的肉體”這表達表露出保羅是何等愛自己的同胞!同胞的痛,就是自己的痛!保羅想激起“同胞的嫉妒”,讓同胞對福音產生好奇心!因此,保羅就更積極向外邦人傳福音,讓同胞受刺激,被神感動,產生好奇和追求,最終或能信主得救。

自己常常被許多傳教士無私地深愛中國人的心所感動。幾十年前,臺灣彰化有貧窮孩子周金耀因意外受傷,腿部嚴重受傷,以致灰心到想自殺。英國傳教士的蘭連瑪玉師母於心不忍,勉強不情願的丈夫蘭大衛,在自己腿上割下四條一寸乘三寸的皮去拯救金耀。這“切膚之愛”常常激勵我。她有一名言:“如果割我的皮膚給金耀,可以治好他的病,又有什麼不可呢?耶穌基督為了愛世人的緣故,都甘心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而我們是宣教醫師,我們為了醫好金耀而割一些皮給他,又算得了什麼呢?”在彰化,他們夫婦留下兩大信念:“上帝愛人”和“要照顧貧困病人”!他們的兒子蘭大弼生在臺灣,一生服侍臺灣百姓,建彰化醫院,並設立四大宗旨:“醫療、傳福音、幫助窮人、教導”。他晚年罹患失智癥,與人聊天時只能講出“臺灣”二字,臨終前說:“不要忘記貧窮的人”!他們的見證感動許多人,興起了不少“信仰世家,醫生世家”!我們也會這樣愛同胞嗎?

不少以色列人逼迫保羅,保羅卻是一生以愛回應,一生掛念同胞的得救!我們又如何呢?我們真的敬重我們的職分嗎?我們在同胞和其他民族得救的聖工裏付上了多少代價呢?

思想

你願意割“四條一寸乘三寸的皮”給一位貧窮的病人嗎?

今天,你願意多為在不同地方的宣教士禱告嗎?並在支援他們的聖工上有份嗎?

與不同的同胞相處時,有時候是喜樂的,但也有不同意見和矛盾的時候。你是否也有一生愛同胞和一生渴慕同胞得救的努力和心腸呢?

在向同胞傳福音的聖工上,你有份參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