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不用上天下地去尋找得救之路!
蔡少琪

羅馬書十5-8

5論到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得生。”

6但出於信的義卻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說,把基督領下來。)

7或說: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說,把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

8他到底怎麼說呢?“這話語就離你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就是說,我們傳揚所信的話語。)

我們不用上天下地去尋找得救之路!在舊約,神謙卑自己,頒布律法,讓以色列人可以知道祂的心意;在新約,神借著聖子耶穌道成肉身,並借著傳福音的使者,讓每一個人“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能得救”!救恩已經臨到我們,為什麼我們仍要拒絕呢?

保羅引用了利十八5申三十12-14(及申八17九4)。有人誤解利十八5,並用這節經文去支持靠行為得救的路線。利十八5說:“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典章;遵行的人就必因此得生。我是耶和華。”但承接羅十4的教導,保羅強調的是:律法的總結和目標是基督;唯獨基督曾完全遵行神的律法,並完全無罪,成為義人,成為代罪的羔羊。耶穌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要讓我們能很容易地去領受救恩,只要“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能得救”!

當保羅在羅十6-8中引用申三十12-14的不同的經文後,都用“就是說”這片語去解釋這些經文,並直接引到基督事件裏。這種 “直接引入”(pesher)解經的風格是當代某些猶太人的註釋風格,在昆蘭死海古卷裏也有發現。某些學者疑惑保羅引用申三十12-14的方式,不明白為什麼保羅將原來是談及律法的經文應用在基督的身上。乍眼看,摩西在申三十12-14是談及律法,有學者就問:為什麼保羅將這段應用在基督身上呢?學者克蘭菲德說得好:基督是律法的目標,也是其根本的意義;只有當一個人定睛在基督身上,才能完全看清“申命記這段經文所表達之律法那恩慈的性質”之含義。申三十的引文是要說明律法的基本精神乃是恩典。神降卑自己,將祂的旨意啟示給以色列人;神在祂的話語中與以色列人親近,讓神的話可以在他們口中念誦,也可以記在心中,而不用上天下地去尋找。保羅是要指出:神曾借著律法與以色列人親近,在末後,神更是借著基督——祂的獨生子——與祂的子民親近,讓信靠基督的人都能得救。

保羅介紹了神的俯就卑微。在舊約,神將律法賜給以色列人,讓我們不用上天下地才能知道神的心意。在新約,主耶穌親自道成肉身來到我們當中,讓門徒能親耳聽過、親眼看過和親手摸過祂;並且,借著祂已經從死裏復活,讓我們都能領受“口裏承認,心裏相信”的得救之道。保羅在十8的最後一句說:這就是我們所傳的“信”的道!因為這是“信”的道,所以我們不用上天下地,我們只要“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必得救”。

多瑪·阿奎那說:“不信是最大的罪。”因為當我們不信神時,我們就永遠與神隔離,我們就失去一切得救的盼望!司布真說:“不信摧毀了我們最好的人!信讓我們最壞的人也能得救!”很多人看似是好人,但實際上也是罪人,若不靠“信”耶穌,無人能得救!“最好”的人若“不信”也不能得救!但“最壞”的人若“信”耶穌,也能得救,也能成為神寶貴的兒女!不“信”耶穌的人是最大的傻瓜!

思想

從永恒的眼光看,不“信”耶穌的人是聰明人,定是最大的傻瓜?

在十字架上,耶穌承擔了最難最痛苦的代價,卻讓我們用最容易的方式就能得救,就是憑“信”耶穌就能得救!

所以,當我們能傳“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必得救”的福音時,要記得這是因基督付上了最昂貴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