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神在罪人中揀選我們!神的揀選是白白恩典!
蔡少琪

羅馬書九10-13

10不但如此,利百加也是這樣。她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11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行出來,為要貫徹神揀選人的旨意,

12不是憑著人的行為,而是憑著那呼召人的,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13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保羅在九至十一章教導我們關於神的揀選的一大真理:眾人都有罪!神是在罪人中揀選人!神的揀選是白白施恩給人!貫穿九至十一章,保羅有三大教導:一、神有揀選人的自由!神揀選人,並不是因為某人的“好”!二、舊約教導神的揀選是在人出生之前!三、他們都是亞當的後裔!神是在罪人中揀選人!

保羅用“神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的先例去證明:不是每一個以色列人所生的,都是神真正的子民。保羅引用創二十五23:“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是神在利百加生產之前給她的預言。既然當“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行出來”,這就表明被揀選與否不在乎“按照肉體”,而在乎“按照揀選”。在九8-9九11,保羅分別用“應許”和“揀選”來形容神的施恩主權。“揀選”“不是憑著人的行為,而是憑著那呼召人的”。

關於神的揀選和預定的教導,曾有很困擾的爭議,有些神學家喜歡復雜的揣測;但當中不少都是邏輯性的揣測,沒有明顯聖經的支持。基督徒要避免沒有聖經清楚教導的揣測。主流的神學家一般用“墮落後”的框架去理解神的揀選,就是當神從罪人中揀選人,這全是白白的恩典。以掃和雅各還未出生,他們是亞當墮落後的後裔,都有罪性。神的揀選是在他們未曾作任何善行或惡行之前,所以神不是因為“某人的好”或“某民族的好”而揀選人——神揀選人不是因為人的行為。馬丁路德說:“由於原罪,二者都是不好的。”所以,保羅在十一32總結時,說:“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保羅在五8也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保羅用“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來形容這“揀選”。路德說:“除了祂的旨意之外,再沒有別的理由。”

“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是引自瑪一2-3。有些神學家以“以掃是我所惡的”這句推論,認為保羅在教導“定罪論”(doctrine of reprobation),就是“神預定一些人永遠不得救”。這“濃厚宿命論”的揣測沒有聖經明顯經文的支持,也讓許多人不安,也不是保羅要教導的。保羅要教導的是:神有揀選某罪人和不揀選某罪人的主權。我喜歡一句有名的原則:聖經說,我們說;聖經停,我們停!聖經沒有清楚教導的,就不要過分揣測!斯托得說:“無數奧秘圍繞著揀選的教義。神學家若是將它過分系統化,不容許困難、謎,或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存在,便是十分不智。”

如何理解“以掃是我所惡的”這句,斯托得有很好的建議。耶穌說: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按照希伯來用語的習慣, “恨”是“少愛”的意思!對比“恨”,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主”比“家人”多。保羅教導我們:就揀選來說,神“更愛”雅各,相對地“少愛”以掃。世人都是神所造的,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對一切受造之物都有愛。但當神揀選,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時,保羅就用人的語言,說:祂“更愛”祂所揀選的人。“神深愛我們”是保羅在羅馬書重復教導的真理!任何敵對的勢力,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八39)

思想

你曾被揀選或預定的討論困擾嗎?你有否被其他推理或揣測困擾過呢?

當聖經有清晰教導時,我們就應認真學習!

當聖經沒有清晰教導時,我們就不要過分揣測!

我們要牢記:神深深愛我們!我們要信靠祂到底!而神也要保守我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