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神在罪人中拣选我们!神的拣选是白白恩典!
蔡少琪

罗马书九10-13

10不但如此,利百加也是这样。她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

11双胞胎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行出来,为要贯彻神拣选人的旨意,

12不是凭着人的行为,而是凭着那呼召人的,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13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保罗在九至十一章教导我们关于神的拣选的一大真理:众人都有罪!神是在罪人中拣选人!神的拣选是白白施恩给人!贯穿九至十一章,保罗有三大教导:一、神有拣选人的自由!神拣选人,并不是因为某人的“好”!二、旧约教导神的拣选是在人出生之前!三、他们都是亚当的后裔!神是在罪人中拣选人!

保罗用“神拣选雅各,不拣选以扫”的先例去证明: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所生的,都是神真正的子民。保罗引用创二十五23:“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是神在利百加生产之前给她的预言。既然当“双胞胎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行出来”,这就表明被拣选与否不在乎“按照肉体”,而在乎“按照拣选”。在九8-9九11,保罗分别用“应许”和“拣选”来形容神的施恩主权。“拣选”“不是凭着人的行为,而是凭着那呼召人的”。

关于神的拣选和预定的教导,曾有很困扰的争议,有些神学家喜欢复杂的揣测;但当中不少都是逻辑性的揣测,没有明显圣经的支持。基督徒要避免没有圣经清楚教导的揣测。主流的神学家一般用“堕落后”的框架去理解神的拣选,就是当神从罪人中拣选人,这全是白白的恩典。以扫和雅各还未出生,他们是亚当堕落后的后裔,都有罪性。神的拣选是在他们未曾作任何善行或恶行之前,所以神不是因为“某人的好”或“某民族的好”而拣选人——神拣选人不是因为人的行为。马丁路德说:“由于原罪,二者都是不好的。”所以,保罗在十一32总结时,说:“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保罗在五8也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保罗用“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来形容这“拣选”。路德说:“除了祂的旨意之外,再没有别的理由。”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是引自玛一2-3。有些神学家以“以扫是我所恶的”这句推论,认为保罗在教导“定罪论”(doctrine of reprobation),就是“神预定一些人永远不得救”。这“浓厚宿命论”的揣测没有圣经明显经文的支持,也让许多人不安,也不是保罗要教导的。保罗要教导的是:神有拣选某罪人和不拣选某罪人的主权。我喜欢一句有名的原则:圣经说,我们说;圣经停,我们停!圣经没有清楚教导的,就不要过分揣测!斯托得说:“无数奥秘围绕着拣选的教义。神学家若是将它过分系统化,不容许困难、谜,或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存在,便是十分不智。”

如何理解“以扫是我所恶的”这句,斯托得有很好的建议。耶稣说: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按照希伯来用语的习惯, “恨”是“少爱”的意思!对比“恨”,耶稣教导我们要爱“主”比“家人”多。保罗教导我们:就拣选来说,神“更爱”雅各,相对地“少爱”以扫。世人都是神所造的,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对一切受造之物都有爱。但当神拣选,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时,保罗就用人的语言,说:祂“更爱”祂所拣选的人。“神深爱我们”是保罗在罗马书重复教导的真理!任何敌对的势力,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八39)

思想

你曾被拣选或预定的讨论困扰吗?你有否被其他推理或揣测困扰过呢?

当圣经有清晰教导时,我们就应认真学习!

当圣经没有清晰教导时,我们就不要过分揣测!

我们要牢记:神深深爱我们!我们要信靠祂到底!而神也要保守我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