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神有施恩的主权!神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蔡少琪

罗马书九14-16

14这样,我们要怎么说呢?难道神有什么不义吗?绝对没有!

15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16由此看来,这不靠人的意愿,也不靠人的努力,只靠神的怜悯。

在这段,保罗处理第二个指控:“神有什么不义吗?”“不义”(adikia)在和合本翻译为“不公平”。“不义”是更合适的翻译。上文谈到,神“更爱”雅各,“少爱”以扫。就拣选的旨意来说,有人可能感到“没有绝对”的“平等”和“公平”。但保罗问:神有拣选的主权时,神是否有“不公义”?就如,我们可以施舍给某乞丐,却不施舍给另一乞丐,我们有选择的施舍有“不公义”吗?

“绝对没有!”(me genoito)这表达在罗马书出现十次,是在驳斥歪理时用的!在九15,保罗引用出三十三19,是要指出:神有恩待谁的主权。九15引文的直译是“我将会怜悯那些我现在怜悯的人,并我将会恩待那些我现在恩待的人。”先有神“怜悯、恩待”的心肠,后才有祂将会“怜悯、恩待”的行动。唯独因神怜悯的心肠,我们才能领受神恩。

九16的直译是“由此看来,这不在乎那有意愿的,或那奔跑的,而在乎那施怜悯的神。”保罗不拿“怜悯”与“意愿或奔跑”作对比,而是用“‘那’有意愿的人或‘那’有奔跑的人”与“‘那’施怜悯的神”作对比,就是拿“人”与“神”作对比。真正决定谁被拣选的因素是“神”,不是“人”。

当神对摩西说“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时,请问,这些以色列人有否充满“顽梗、邪恶、罪过”(申九27)呢?某些以色列人蒙拯救,靠的肯定不是他们的“顽梗、邪恶、罪过”,靠的只是“神”和祂的白白恩典。世人本该因着自己的罪被审判和惩罚,而神不拣选某罪人,又有什么“不义”呢?保罗多方强调:神有审判的“义”,神也有白白怜悯和施恩的“义”!神审判人时,没有“不义”!神不拣选某罪人时,也没有“不义”!但当神拣选某罪人时,神就赐给我们完全不配得的“恩典”!神给某人有额外施恩的恩典,又让另一些人承担他们应有的罪罚,神没有什么“不义”!

在反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的主权时,我想到一个比喻。若某天,我看见一位很可怜的乞丐,我出于怜悯的心,甘心帮助他,给他衣服、食物和住宿的地方;但随后,世界各地的乞丐却起来控诉我:为什么不给他们也有同样的“福利”?我的怜悯竟变成“不公平”和“不义”了!你认为合理吗?当“恩典”变成“权利”、“福利”和“特权”时,一切便被扭曲;“神的爱”就被论断和谴责!恩典就是恩典,恩典永远不是权利或特权。路易斯说:“基督徒不是相信神爱我是因为我们是好的,而是因为神爱我们,神要让我们变得好。”有一流行的路德名句:“不是因我们有价值,神才爱我们;因为神爱我们,我们才变得有价值。”基督徒要一生不忘恩并要一生恩待人。

思想

世人都在争取“权利”、“特权”和“公平”!

世人重视“争”,却不重视“怜悯、恩情和白白施恩”。

神不断“怜悯、恩待”人,我们有否效法神,成为一生“蒙恩、感恩和施恩”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