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我也要仰望祂

經文﹕以賽亞書八章16~17

16你要卷起律法書,在我門徒中間封住教誨。 17我要等候那轉臉不顧雅各布家的耶和華,也要仰望他。

耶和華吩咐以賽亞先知要卷起律法書,並且要封住教誨,到底是甚麼意思呢?經文「律法書」(te'ûdāh)一字主要的意思就是「見證」,代表此東西能證明某事的發生或見證某東西為真實,可以翻譯為「證據」(參看得四10),這字出現在舊約聖經中只有三次,其中兩次出現在以賽亞書八章1620節,下文指出當以教誨和律法書為準(賽八20),當中的法度便是「見證/證據」(te'ûdāh)一字。因此,耶和華吩咐先知一方面要卷起這「見證/證據」,另一方面又要以這「見證/證據」為標準。而「見證/證據」就是指以賽亞先知所說的預言將會實現,這預言就是以馬內利這嬰孩所指向的拯救,亦即是那北方兩國聯軍將會被毀。

為何要卷起「見證/證據」?這「見證/證據」能以卷起,因為它用筆記錄在書卷當中,在古時,用筆記錄在書卷當中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內容珍貴,第二個原因就是為要存留後世,這兩個原因都是以賽亞記錄「見證/證據」的原因,既然他當時的世代沒有人有興趣聆聽這「見證/證據」,以賽亞便索性寫在書卷中,好讓以馬內利的應許實現之時,這書卷便「見證/證據」這拯救是由神而來,而非一種隨機的結果。這個卷起的「見證/證據」需要在以賽亞的先知門徒中間被封住,留給後世的人作「見證/證據」,好讓以賽亞先知死後也能見證神的拯救。

17節鼓勵以賽亞要「等候」及「仰望」耶和華,而耶和華被稱為那掩面不顧雅各布家的,亦就是說,百姓對耶和華冷漠,對祂所賜的兆頭 - 以馬內利 - 沒有任何興趣,耶和華便以冷漠響應百姓,因此耶和華被稱為那掩面不顧雅各布家的,但在耶和華冷漠對待百姓時,以賽亞先知卻要「等候」及「仰望」祂,因為這段耶和華冷漠對待百姓的日子將要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有一天以馬內利的應許實現為止。

思想:

經文所說的「等候」是一種主動的等候(active waiting),這不是一種消極的做法,而是一種信心的仰望,因為先知深信那記下來的「見證/證據」(te'ûdāh)一定會實現,就算當時的人認為這是天真的說法,但在先知看來卻是句句確實。到底我們對神曾許下的諾言有沒有如此的信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