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孩童必作首領

經文﹕以賽亞書三章1~7節

1看哪,主-萬軍之耶和華要從耶路撒冷和猶大 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仰賴的, 就是所倚靠的糧,所仰賴的水;2除掉勇士和戰士,審判官和先知,占蔔的和長老,3除掉五十夫長和顯要、謀士和巧匠,以及擅長法術的人。4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領袖,幼兒管轄他們。5百姓要彼此欺壓,各人欺壓鄰舍,青年要侮慢老人,卑賤的要侮慢尊貴的。6人在父家拉住自己的兄弟:「你有外衣,來作我們的官長,讓這些敗壞的事歸於你的手下吧!」7那時,他必揚聲說:「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我家裏沒有糧食,也沒有衣服,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

當猶大國不再以耶和華的公平與公義來定義國家的榮耀時,神的子民便開始以列國認為最能叫國家強大的東西來為榮耀下定義。在以賽亞書看來,國家的成就並不是在於富有、地位、學歷等元素,而是在於對弱勢及窮人的照顧,也在於忠於耶和華與子民所立的盟約與律法,當以色列民以律法來主導他們的行為與管治,便能在國家中散發出神的榮耀。

以賽亞書三章1~7節指出人的驕傲驅使人去倚靠一些「偉人」來使國家強大,他們就是勇士和戰士、審判官和先知、占蔔的和長老(2節),這些在表面上看似專業的人士成為國家所倚靠的,所仗賴的(1節),而事實上,當時社會上的平民大多是文盲,不能自己閱讀律法書,他們只能靠宗教領袖來了解律法,便自然地把一切信任都放在這些人身上,相信他們是軍事的專家(勇士和戰士)、審判的專家(審判官)、領受神話語的專家(先知、占蔔的和長老),在百姓的眼中,他們永遠不會出錯。然而,經文有另一個信息,就是說,百姓對這些「偉人」的倚靠不能帶來國家真正的復興,因為神反而選用人以為不善於治國的人,那就是「孩童」、「少年人」及「卑賤人」(4~5節),這些人沒有經驗治國,在人看來都「不夠資格」,都是軟弱及沒有實質能力的人,他們在這經文看來是負面的用法,因為他們會轄管、欺壓及侮慢那些「偉人」,這種描述其實是一個比喻,比喻那些「偉人」會受到應有的報應,而神卻用從前那些「偉人」所欺壓的對象反過來欺壓他們。原來,神喜歡用世人看似「低人一等」的人來執行祂的審判。

思想:

神是一位申冤的神,祂會為曾受欺壓的「孩童」、「少年人」及「卑賤人」討回公道,並且諷剌地用這些受欺壓及沒有學問的人反過來欺壓那些「偉人」,這不是說明以惡報惡的道理,而是說明神一定會報應那些行為黑暗及道德不良的人。因此,作為領袖,我們不應忽視社會上看似卑微的人,認為他們只不過是被利用的對象,卻不知神永遠站在他們那一邊,為他們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