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聽眾朋友,您好;弟兄姊妹,主內平安,今天我們會繼續探討「從外到內的救恩」(神的作為)」這個系列。今天我們會討論「我們的贖罪 」第二部份這個主題。
我們來看以弗所書1章7節,我會讀出這一節經文。我們在這個節目和接下來的兩個節目中,都會查考這一節經文,以確保我們清楚明白這節經文的屬靈含義。
以弗所書1章7節這樣記載:
[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
你知道這是一節既豐富又美妙的經文。這節經文實在太豐富、太美妙,以致我們無法一次就完全理解它的含義。
「救贖 」是什麼?
在上兩個節目中,我們討論過這節經文開首的幾個字--「我們藉這愛子」。我們看到在基督信仰中,一切贖罪、一切拯救都是藉著基督耶穌,而不是靠我們自己。今天,我將會花一點時間去探討「救贖 」這個詞。經文說:「我們藉這愛子得蒙救贖」。「救贖」是一個相當普通的詞語,然而,它是基督徒能夠認知和擁有的一個最寶貴的詞語。救贖是「蒙拯救,罪得赦免」的意思。
在之前的節目中,我稍微提到《奇幻城市》(The Fisher King)這部美國電影。《奇幻城市》是關於一個電臺清談節目主持人的故事。故事講述有一個情緒不穩定的人打電話到那個清談節目中,因為節目主持人的言論刺激了那個人,於是那個人掛了電話後便帶著槍,到一家飯店裏射殺了很多人。這個故事描述那個節目主持人如何處理他的罪疚。
這部電影挺有趣,非常好看。戲中的節目主持人是由美國著名演員傑夫‧布裏奇(Jeff Bridges)飾演的,他在戲中說道:「我真的希望可以交罰款,然後回家去。」可是,他得不到寬恕,也無法贖罪。整部電影講述他在這個過程中遇到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因為妻子被殺,一生就此被毀掉了。那個男人的妻子被殺,正是因為那個節目主持人的輕率言論所引致的。那個節目主持人設法幫助那個男人重整生命。在這個過程中,他拯救了另一個人的生命。最終故事結局圓滿,皆大歡喜,因為那個節目主持人得到救贖了。他付了自己的贖價,除去自己的罪疚。他已經為自己贖罪,這一點顯而易見,因為電影結局圓滿,皆大歡喜。這就是美國好萊塢電影中所描述的救贖。我們可以靠著運氣而為自己贖罪──或許有一天我們正好遇到一個無家可歸的人,又或者碰巧闖入一個人的家裏,無意地發現一個人正企圖自殺,於是救了他一命。這樣,我就得到救贖了。這是好萊塢式的救贖。
至於文學作品方面,我猜想因為作家不用擔心票房問題,所以他們可以寫實一點,像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Shakespeare)一樣。莎士比亞有一出著名的戲劇,名叫《麥克白》(Macbeth)。劇中有一段很精彩的情節,描述麥克白夫人因為協助丈夫殺人而充滿罪疚。那罪疚感使她精神崩潰了。她看著自己雙手的時候,總是看到手上血跡斑斑。她說:「走!可惡的汙跡!……所有阿拉伯香料也無法使這雙小手散發香氣。」麥克白看著他的妻子,然後跟醫生說了以下這段精彩的臺詞:
「唉,難道你不能從她記憶中拔去內心深處的憂傷,用一些能使人忘記一切又甘甜芳香的靈丹妙藥來潔凈她的內心,挪去一直重壓她心頭的危險東西嗎?」
如果我放膽這樣做的話,這篇講道的題目應該叫做《使人忘記一切的靈丹妙藥》。那正是麥克白想要的東西。我們可以做甚麼使自己得到赦免呢?醫生轉身對麥克白說:「沒有甚麼靈丹妙藥可以醫治這種病。還是要病人設法自救。」
你們經常會在文學作品中看到這樣的描述。美國著名小說家福克納(Faulkner)有一部小說名叫《修女安魂曲》(Requiem for a Nun)。小說中有一名出身低微的黑人保姆,名叫南茜,她多年前曾在美國南部一個顯赫家庭當保姆。在小說的結尾,故事情節出現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大逆轉。這個黑人婦女因她所犯的罪而被定罪--她被判謀殺罪。雖然她犯謀殺罪而被判死刑,且即將處決,但她與耶穌和好了。故事提到另一個住在美國南部的女人,名叫譚波兒,她雖然沒有被定罪,但心裏卻充滿自我怨恨。她厭惡自己的婚姻,也厭惡自己的生命。她厭惡她自己。最後,這位既自由又富有的女人譚波兒來到那位貧窮、被定罪的女人南希面前,問她說:「你怎能如此安然?為甚麼你能擁有這份平安?」南茜回答說:「你不得不信,我已經與耶穌和好了。」南茜被帶出去的時候,譚波兒轉過身來,說:「如果沒有人赦免我,我就註定要下地獄了。」
在文學作品中,我們再三看到,人無法除去自己的罪疚。你不可能用甚麼「使人忘記一切的靈丹妙藥」去除掉自己的罪疚。你也不可能無意中碰見一個無家可歸的人,並發現如果你救了他的命,你就會得到救贖。
「救贖」的意思是「付上贖價」。
聖經說:「我們藉這愛子得蒙救贖。」我請大家思考一下「救贖」這個詞。「救贖」是甚麼意思呢?大體上說,「救贖」的意思是以一種普遍的方式去挽救、拯救。可是,「救贖」這個詞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付上贖價,將被囚禁的人釋放出來」。所有希臘文詞典解釋這個希臘文lutron的意思時都是指「贖價」。
你看,「救贖」的意思就是「贖價」,而「贖價」這個詞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它指到有人被囚禁、被轄制、被奴役。另一方面,它指到我們可以透過交換,將那個人從奴役中拯救出來,這需要付上代價。
以往,在一些低成本制作的商業電影和電視劇中,總有以下這個老舊的情節:就是一個英雄和一個惡棍對決,那個惡棍力圖打敗那個英雄,於是擄去英雄的愛人,然後讓人捎信,說:「你若不投降、歸附我的權勢,阿哈!這個人就遭殃了。」劇中的情節總是英雄自己出面,向惡棍投降,讓愛人得到釋放。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英雄就成為「救贖者」,成為「付上贖價的人」。因此,「救贖」這個詞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有人被囚禁、被奴役;另一方面,有人透過交換,成為替代,付上代價。
明白「救贖」這個詞的基督徒都知道,在耶穌基督所有的名號中,沒有比「救贖主」這個名號更寶貴。如果你明白「救贖」這個詞的真義,便知道它告訴我們兩個道理;現代人都不太願意相信這兩個道理。我在這個節目中講述第一點,第二點則留待下一次再談。
我們是被囚禁的,需要一位救贖主。
現代人都不太願意相信這兩個道理。今天,我們來看第一點。很多人經常到教會聚會;不知何故,他們總是繼續到教會去,總是繼續到同一家教會聚會。他們到教會聚會,聽了一些道理,並且繼續回到那家教會去,然後說:「這很有意思!基督信仰很有意思;也許我需要基督信仰,也許我需要基督。」然而,你看自己是受害者,因此需要一位幫助者,這是一回事;而你看自己是被轄制、被捆綁、被囚禁、被定罪的罪人,因此需要一位救主,卻是另一回事。
多年來,我曾輔導過許多人。在輔導的過程中,我總是聽到受輔導的人這樣說:「因為我受很多苦,所以我成為一個罪人。」可是,聖經說:「因為你是個罪人,所以你受苦。」到底是哪一個在先呢?我的意思是,首先,你需要救贖,需要有人付上贖價,這樣你的罪才能得到赦免。你需要的不僅是一點小小的幫助而已。你已經被囚禁,你需要的不僅是一點小小的幫助,而是需要一位為你付上贖價的人。你需要一位救贖主。
我猜想在聽眾朋友當中有很多人會這樣說:「你所說的許多道理我都蠻喜歡,可是,你往往說得太嚇人、太嚴重了!你說得好像我們隨時都會掉進地獄裏。有人曾經對我說:「根據你的定義,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基督徒。」他們說:「根據你的定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重生得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基督徒。可是,我願意承認我有缺點,我願意承認有時我也會犯罪;但坦白說,我不覺得自己被捆綁,不覺得自己像個奴隸,不覺得自己被囚禁,也不覺得自己是個被定罪的罪人。」盡管你不覺得自己是那樣,聖經卻說你確實如此;讓我來告訴你為甚麼。如果你深入地檢視自己的經歷,就會看到聖經所說的話千真萬確。
人們不想聽到有關基督信仰的第二件事就是:「你的罪孽是如此深重,除了耶穌基督為你死之外,就沒有別的方法可以使你得救。」人們不想聽到:「你是個被囚禁的人」這類的話;他們也不想聽到:「耶穌必需流血以止息神的忿怒」這樣的教義。
在重生之前,我們都在律法之下。
在這個節目中,我會講論第一個問題,就是「救贖主」這個詞的雙重含義。聖經說,在重生之前,你是在律法之下。你是在律法之下,在律法的咒詛之下,是律法的奴隸。你被捆鎖、被囚禁。無論你是否在教會長大,無論你是否篤信宗教,你都是律法的奴隸;你在律法之下,在律法的咒詛之下。
律法是甚麼?已制定的律法若沒有註明懲罰,就不是律法了。如果一個政府制定了一條法例,規定企業不可汙染環境,這條法例必須附加條款。例如,罰款是多少?是5元嗎?還是500萬元?如果不附加這項條款,這條法例就毫無意義了。同樣,律法必須加上咒詛,否則就算不上是律法。你聽見了嗎?如果律法沒有加上咒詛,就不是律法了。今天,政府不會稱那些條款為咒詛。當政府通過一條法例,它不會說:「企業犯了這條法例必要受咒詛,要罰款500萬元。願此咒詛臨到你。」然而,他們所作的正是如此。律法總是帶著咒詛,否則就不是律法。聖經說,在重生之前,人人都在律法的咒詛之下。在某意義上,法律就是說:這個人違反了法律,法律向他要求賠償。從客觀上來說,你是在律法之下;從主觀上來說,你也是在律法之下。
讓我來解釋一下。從客觀上來說,在律法的咒詛之下意味著觸犯了神的律法。聖經中有十誡,也有兩條最大的誡命,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你觸犯了這些誡命,就是在神律法的咒詛之下。有人會說:「且慢,我一直想問這個問題,現在你提出來,那太好了。我很想知道,為甚麼神教導我們,別人得罪我們的時候,我們應該饒恕他;然而,我們得罪了神,神卻要我們承受永遠的咒詛。這真的很不公平啊。你知道的,你看看聖經的教訓,不管別人得罪你多少次,你都要饒恕他七十個七次。聖經又說,如果你只是違反律法一次,就只是一次,你就在律法的咒詛之下。這不公平啊!為甚麼神不能做到祂吩咐我們做的事呢?」過去我也常常思考這個問題,直到我意識到自己忽略了一個重要的神學觀點,就是:我們不是神。
你看,別人可以用各種的方法對你個人造成傷害,比如他可以辱罵你,或者令你在朋友面前難堪。假如一個人拿著刀和槍向你衝過來,朝你的肩膀開了一槍,試圖一刀捅死你,卻不成功。你受傷被送進醫院,然後你知道警員已經逮捕了那個人,把他關進監獄。如果你說:「可是,我已經原諒那個人了。我是基督徒,我已經原諒他了,所以你們不能逮捕他。」我不太清楚政府會根據哪條法例起訴那個人,但是我想要說明的是:那個人不僅對你個人造成傷害。他不僅對你個人作出冒犯,也違反了社會公義。
社會必需靠法律來約束公民,以防人們任意互相廝殺。社會必需有法紀,而法律是不可或缺的。你看,那個人不但攻擊你,也攻擊了整個社會實體。即使對你個人而言,你可以原諒他對你所造成的傷害,但是對社會而言,那是萬惡不赦的行為,社會決不能姑息縱容違法行為。為甚麼呢?因為如果一個社會總是不斷地寬恕殺人犯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就會變得無法無天。針對公眾和社會實體的違法行為是難以得到寬恕的。這不是千真萬確嗎?你可以隨自己的意願寬恕人,但是最終你必須維護法紀。
倘若你不遵守神的律法,不遵守十誡,不遵守最大的誡命,你知道你在做甚麼嗎?神聖的律法是宇宙中的終極標準。你得承認,如果沒有神聖的律法,如果沒有絕對的標準,如果沒有神聖律法的賜予者,如果沒有神聖的審判者,誰能確保宇宙中的一切能按著公義而行呢?如果沒有律法,如果沒有神,如果沒有審判者,那麼,暴力、種族主義、壓制也只是一些觀念而已。任何事情都是相對的。
如果真的沒有神,如果真的沒有神聖的律法,人死了就腐化,那意味著無論你是殘暴不仁,抑或是慈悲良善的人都毫無分別,並且一切對與錯、暴力、壓迫、不公義的行為最終都只是主觀看法而已。這意味著最終任何行為根本上都毫無分別。沒有任何人能這樣過活,誰也不能--即使有人確信人類無法知道到底是否有神存在,人死了便一了百了,並沒有神聖的律法存在--誰也不能這樣過活。舉例說,有人走過來對你說:「哦,我知道你相信一切事情都是相對的。你可能不大喜歡我將要做的事情--我要搶劫你的財物,但你卻不可以說我這麼做是不道德的。」沒有任何人能這樣過活。
如果沒有神聖的律法,宇宙就不會存在了。如果每個人都認定世上有絕對原則可依從,並以此信念去過每一天的生活,這樣當你得罪神、違犯神的律法、違反神的道德律例,你所冒犯的不僅是祂個人,而是得罪了全宇宙中最為人認識的神。你不僅冒犯了社會實體,更冒犯了整個宇宙實體。社會難以寬恕違反地上法律的人,甚至可以說幾乎並不可能,因為違反地上法律的人若得到寬恕,便意味著整個社會實體都會崩潰。那麼我們要得神的寬恕,就更是不可能了。
你明白了嗎?針對寬恕而言,且讓我存著敬畏的心來說這一句話:「要神寬恕我們,即使這不是祂所面對的最大問題,也必然是其中一個大難題。」神可以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神可以說「要有水」,就有了水;神可以說「要有各樣牲畜走獸」,就有各樣牲畜走獸;神也可以說「要有男人和女人」,就有男人和女人。可是,神不能說「要有寬恕」。我們不能寬恕任何殺人犯,因為這樣會使整個社會實體崩潰。同樣,你不能寬恕違反神律法的人,因為他觸犯的是神宇宙的律法。
你看到問題所在嗎?如果你對這問題毫無洞察;如果你完全不明白對神而言,寬恕是極其困難的問題,以致祂必需花數千年去安排救贖計劃,差祂的兒子來到世上,為世人死,付上罪債。如果你不理解這個真理,你總不會因福音而改變,也不會因基督信仰的信息而改變。
有人會問:「既然神是滿有慈愛的神,為甚麼祂不直截了當的赦免我們?這是因為神也是聖潔的神。如果祂不是聖潔的神,對宇宙、對你來說,還有甚麼盼望可言呢?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祂是聖潔的神,對我們這些罪人來說,又有甚麼盼望可言呢? 因此,你必須覺悟到,對神來說,寬恕是一個極大的難題;你也必須理解神有能力得勝地成就此事,這是何等榮耀和滿有智慧的事;不然,當你看著十字架,你只會說:「這到底是甚麼回事?」這樣,你總不會得著改變,也總不會得到寬恕。不僅如此,你也難以寬恕別人。當你看到神如此費盡心思為要成就這事,甚至不惜將自己的兒子毫無保留地賜給我們,並且你看到耶穌如何甘願受苦、受折磨、受死,便曉得這一切全都因為寬恕對神來說是一個極大的問題。且讓我這樣說吧!如果你明白神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為了使我們得著寬恕,而甘願承受這一切,那就讓我們領受祂的寬恕吧。我們彼此之間的寬恕根本沒有這麼困難。
請聽!要我寬恕別人,是一件很難的事;要你寬恕別人,也是一件很難的事。然而,比起神對我們的寬恕,其難度真是不可以相提並論。你看看神為了寬恕我們所做的一切!你看看神如何費盡心思為要成就這事!比起你寬恕你的弟兄姐妹或鄰舍,那完全是天淵之別啊。但是你必須寬恕他們。你看看神為你所做的一切!你必須寬恕他人。這很難做到嗎?要付出很多嗎?你必須寬恕他人。
我們來看最後一點。在你信靠耶穌之前,從客觀上來說,你是在律法之下。因為你違反了社會公義,所以你在律法之下,也就是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任何一種罪都違犯了宇宙之主的律法,都是企圖把神從寶座上拉下來。從客觀上來說,你是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不僅如此,從主觀上來說,你也是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你知道嗎?你不是打從心底裏知道你應該要完全的嗎?是的,很多人都研究過這種情況:如果孩子年幼時出了問題,那麼長大後他可能會變成極端的完美主義者、成癮者或工作狂。
我們知道,如果父母離異,孩子會認為:「一定是我的錯,一定是我有甚麼不好。」如果父母一方過世,孩子也會認為:「一定是我的錯,一定是我有甚麼不好。」如果父母與孩子疏離,冷漠對待孩子,孩子立即會認為:「一定是我有甚麼不好!」我們知道這個情況,但是研究結果從來沒有告訴我們,為甚麼孩子會草率地下這個愚蠢的結論呢?除非我們曉得聖經的話語是千真萬確,就是在人的內心深處,在一切事物的背後,我們都虧欠了神,並沒有完全順從祂。我們清楚知道自己虧欠了神,我們應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因為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的能力、我們的靈性全是神所賜的。這完全合情合理。
我們知道,我們應當遵守聖經中的金科玉律──你們要愛人如己,並且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任何人只要想一想這兩條基本誡命,就心知肚明,我們根本做不到。我們之所以如此輕易憎恨他人,如此容易變成完美主義者,是因為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我們都知道自己應該要完全。聖經說:「你們都知道!」羅馬書1至2章說道:「你們知道你們應該要完全。」人們去找心理醫生,設法說服自己不承認這個事實,但你仍然知道,你應該要完全。
對我們一些人來說,這個意念深深潛藏在心靈的深處,我們妥善地把它潛藏起來;但對另一些人來說,這個意念卻常常顯露出來,如同無法愈合的傷口。然而,你們那些似乎較為從容自若的人,可別嘲笑那些總是要得到贊許而無法自拔的人,因為我們其實並沒有兩樣。缺乏愛心的父母並不能使孩子變成完美主義者,只是使情況加劇而已。缺乏愛心的父母並不能做成這種情況,只是揭露真相罷了!在這種景況下,人完全陷入絕境。我們清楚知道自己應該完全順從神。有時候,在某些情況下,這個認知潛藏在心靈的極深處;但在某些情況下,這個認知卻被喚醒過來。
當我們思想聖經中的金科玉律,我們會發現自己從來沒有做過一件聖潔的事,也從來沒有任何聖潔的思想;我們徹頭徹尾虧欠了神,完全沒有向神獻上甚麼。然而,一旦這個意念喚醒你,你知道你首先會做甚麼嗎?這種做法實在愚不可及。首先,你變得很虔誠,你尋找你自己的宗教信仰,竭盡所能找一家有最多規條的教會,你竭盡所能找一家最權威、最鼓吹律法主義的教會,並且積極參與其中,藉此來遠離神,好讓你可以自我防衛。你的良心深知自己應該完全,但卻又做不到,所以你需要一位救贖主。因此,你盡力變得虔誠,為要將救贖主拒諸門外。
耶穌已付清罪債,我們乃在恩典之下。
也許你們有些人來自極力主張律法主義與權威的教會背景,也有些人來自較自由開放的教會背景,但無論如何,我希望你們明白,除非你們意識到耶穌已經為你們付清了罪債,否則你們仍在律法之下。在《魔戒》這部小說裏,故事描述其中一個人物經歷許多苦難,每當我讀到這個情節,我都會想到耶穌,而我內心的完美主義就得到滿足。故事中的人物說:「我想不起食物的味道、想不起喝水的感覺、想不起風聲、記不起花草樹木的樣子。我赤身露體、孤單一人在黑暗中,在我與那忿怒的烈焰之間沒有任何遮掩。」當我明白耶穌為我所承受的一切,在我內心最深處的完美主義也得承認,那是我該承擔的罪債,耶穌卻為我還清了。一切罪都已經除去了,一切過犯都已經塗抹了。這就是為甚麼聖經說,你已經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了。
你知道嗎?我是一個拘泥律法條文的完美主義者,或許你們當中有些人也是這樣。我所經歷最美的事情就是,直到我明白福音,我才意識到我根本沒有能力遵守律法。我根本沒有能力遵守律法。因為律法告訴我們,我們不但要有好行為,而且我們的好行為必需是從心底裏為愛神而作的。對吧?是不是這樣呢? 但直到我看到我無法借著遵守律法來滿足神的心意,我才意識到我的一切好行為都是為了自己而作,不是為神而作。從前,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使自己感覺好一點,都是為了使自己在神面前蒙恩惠。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事去滿足神的心意。我總是設法掩藏、設法對付我需要成為完全的那種感覺。我總是設法對付那種感覺。我每次遵守律法都是為了我自己。我也意識到,我不可能滿足律法的要求。直到我接受基督為救主,我的好行為才是為神而作的。
除非你明白你不能透過好行為來救贖自己,不然,你不能為耶穌基督做任何事。然而,當你知道自己已經得救,當你知道自己已經蒙神接納,當你知道自己已經在神的愛裏蒙接納,那麼你的好行為就是為神而作,單單為祂而作,因為你的好行為是出於感恩的回應。除非我明白我自己根本沒有能力遵守律法,不然,我就無法遵守律法。當我明白自己沒有能力遵守律法,我人生第一次因為愛而去滿足律法的要求,憑愛心行事。
不要試圖用你自己的血汗去救贖自己。不要試圖憑你自己的努力去救贖自己。要謙卑下來,起初是很困難的。要說出以下的話也並不容易:「你知道的,我曾經歷過一段不敬虔的日子,到處犯罪;然後我充滿罪疚感,於是有一段時期我變得很虔誠,我盡力去隱藏自己需要一位救贖主這種意識、隱藏自己無法做到完全這個感覺。但現在,我終於明白我必須接受基督作救主。我一直以為自己已經接受了基督作救主,其實原本我從來沒有這樣做。我只不過是再找多一個方法,將救贖主拒諸門外而已。我曾為耶穌奉獻自己,且不斷地奉獻自己,卻從來沒有真正接受祂作救主。那只不過是另一次充滿罪疚的經歷罷了!如今我清楚明白我必需做甚麼了。」
那就去做吧!
讓我們來把自己獻給耶穌基督,並說:「救贖是在耶穌基督裏,不是靠我自己。我們借著祂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著祂豐富的恩典。」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贊美禰的聖名。求禰幫助我們享受禰所賜的救贖,也享受禰賜給我們的自由;我們所擁有的自由,不是去違反律法,而是因著禰所賜的救恩,如今我們有無比自由去遵守律法。主啊,我們感謝禰,禰向我們顯明悔改的真義,也向我們顯明禰赦罪的恩典,我們為此獻上感恩。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因禰的恩典而歡喜快樂,靠著禰的恩典過每一天的生活,並在禰的恩典中得安息。我們這樣禱告是奉耶穌的名祈求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