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 不信受刑 永遠沈淪
陳耀鵬

經文默想:帖撒羅尼迦後書一7-8b~10

7-8b 那時,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些不認識 神和不聽從我們的主耶穌福音的人。

9 他們要受懲罰,永遠沈淪,與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隔絕。

10 這正是主再來,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就是要使一切信的人感到驚訝的那日子,因為你們信了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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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形容主耶穌再來時所發生的兩件事: 
 第一,地上反對神的人要面對審判;第二,在主裏的信徒得著永恒的盼望。首先,審判會來。我們的主會報應兩種人:不認識神及不聽從主耶穌福音的人。第一種人是那些從未聽過主耶穌的人。相信不少信徒都常被問到:「那些從未聽過主的人會怎麼樣?」答案是:「他們會在主的報應下受苦。」你又會問:「為甚麼會因報應而受苦?如果他們從未聽過福音,神怎能公正地審判他們?」答案是:「因為他們拒絕了神在自然界中的啟示;從沒有一個人在完全不認識神的情況下生活的。神在任何時間都透過人性及周圍的自然世界彰顯祂自己。」在羅馬書中,保羅清楚地描述: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 
 一般人可能很難接受這觀念,因為人都是傾向拒絕受罰這種想法,像孩子一樣。我們不喜歡為自己的選擇而去面對後果。神已清楚地彰顯自己讓每個人知道:祂是神;祂掌管全世界。而今日社會卻要將神從創造中除去,不肯承認祂就是在背後創造一切的事實,亦從來沒有感謝祂。這當然不是說,當他們承認有神存在時就自動得救。事實仍是耶穌所說,沒有人不藉著祂而可以到神那裏去;意思是:如果他們在自然界中承認神的顯示以及開始尋求祂,神就會負上讓他們聽聞耶穌的責任。這就是神為何差派宣教士到世界各地的原因。 
 第二種人是那些曾經聽聞福音,卻拒絕接納恩典的人。數以百萬計住在地上的人正是如此,如果他們願意向主耶穌降服,承認生命是主用代價贖回而不再屬於自己,他們便會因此被贖、被改變。可惜他們不願意,也沒有承認;聽是聽過了,但多次都不理會而離開,他們從未將意誌降服在主的腳下。那麼,將有甚麼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保羅直截了當地說:他們要受懲罰,永遠沈淪,與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隔絕。(一9)。 


思想行動:

在審判中,神會報應不信祂的人,你教會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可以怎樣更努力?你的參與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