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 「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比喻
彭家鏗

經文:路加福音十25~37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捨如同自己。」

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捨呢?」

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捨呢?」

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第一回合的討論(十25~28)後,律法師被耶穌的反問弄得好像是在明知故問、自問自答,因此不服氣之下問了另一個厲害的問題:「誰是我的鄰捨呢?」這個問題涉及應如何理解「愛鄰捨」這誡命在利未記不同段落的解釋,特別是誡命所指愛的對象的問題(利十九18「本國子民」與十九34「寄居的人」)。要瞭解這問題的厲害之處,需按當時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關係去理解。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因長期受到外邦人的欺壓與統治,非常注重維持自己的國族身分,新約聖經常提及的幾個猶太教有關的組織(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奮銳黨等)在不同程度上均與猶太民族主義有關。因此若耶穌回答鄰捨是外邦人,律法師便有理由反對,但若耶穌回答是猶太人,卻不能合理解釋利十九34的意思。

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律法師的提問,反而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去處理這個難題。這個比喻一方面回應了律法師深層次的問題,指出承受永生的子民,是需要突破律法主義的限制、放下自恃、自以為較別人聖潔的標準,接受上帝在末後所建立的新群體──猶太人與外邦人共享救恩的群體;另一方面也解釋了愛鄰捨的真義,指出律法師的問題反映其關心的對象並不是鄰捨而是他自己,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雖然取名於撒瑪利亞人,但從耶穌最後所問的問題,反映出比喻的主角並不是這個憐憫人的人,卻是那個被憐憫的人。比喻的重點並不在於誰是「我的」鄰捨,而是如何借憐憫的心去建立鄰捨關係,指出愛鄰捨在於看重與照顧別人的需要。

思想:

對於現代信徒群體來說,國族不同可能並不是在群體中實踐彼此相愛的主要阻礙,但當我們過分著眼於群體中的人與自己的分別──不論是社會地位、政經背景、年紀輩分、性別、生活取向等──而不是著眼於去照顧別人的需要時,我們便陷入了這個律法師的問題。讓我們再次被這個熟悉的比喻所提醒,少去問誰是「我的」鄰捨,多去問如何憐憫群體中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