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 不可分割的愛
彭家鏗

經文:路加福音十38~42

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

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

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42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三卷符類福音都有記載耶穌跟一個律法師辯論最大誡命的問題,馬太與馬可的記載無論在時間、地點、記述、字眼上都相似,路加的記載卻是明顯的不同。要注意的是記載的上下文,路加福音的下文是他獨有的敘事,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與馬大馬利亞的故事都是路加獨有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明顯地是針對愛鄰捨而作的講論,馬大馬利亞的敘事卻是有關愛上帝的教導的上佳注腳。

根據路加在緊接上文的鋪排(十25~37),以一段耶穌與律法師的對話解釋了愛上帝與愛鄰捨的具體意義。愛上帝是在於聽從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愛鄰捨則在於實踐憐憫,不計較接受者的身分。路加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去詮釋愛鄰捨的道理,那麼路加對愛主又有沒有特別的見解?路加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之後編排了馬大馬利亞的敘事,表面上是獨立的敘事,與上文沒有什麼關連。有不少釋經者也如此的理解,大多著眼於比較馬大的「許多事」與馬利亞的「一件事」。但若嘗試與上文一起研讀、卻可能是大有關連。

若以愛主愛人的主題去研讀、這個敘事提出了兩種愛的實踐,馬大在這個故事里並非不愛主,無疑請耶穌作客一定是由愛出發,是表達愛的一種方法。而同時,馬利亞對主耶穌也是在表達她的愛,而她的方法卻是坐在祂腳前去聽祂的話。按照上文的解釋,馬大是以愛鄰捨之法去向耶穌表達愛、馬利亞則是以愛主之法去愛耶穌,因此耶穌最後指出馬利亞所做的比馬大所做的好(41)。若以上文撒種比喻(八4~15)的亮光下作分析,馬大的問題在於她被「許多的事思慮煩擾」(41),不單止失去聽從主的話的機會,甚至怪責耶穌。就如道種落在荊棘里、被思慮擠住而結不出愛的果子來(八14~15)。

思想:

假若與上文的比喻一同分析,兩個故事總共有四種人:愛鄰捨的撒瑪利亞人、愛主的馬利亞,兩者是最大誡命不可分割的兩方面,缺一不可;無論是愛主但不愛人(祭司、利未人)、或是愛人不愛主(馬大)最終均得不到主耶穌的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