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 起誓與七羊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二十一22~24:

那時候,亞比米勒和他的將軍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做的事,上帝都與你同在。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上帝對我起誓,不要虧待我和我的兒子,以及我的子孫。我怎樣忠誠待你,你也要照樣忠誠待我和你所寄居的這地。」亞伯拉罕說:「我願意起誓。」

亞伯拉罕與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第二次接觸,故事分為三段對話及一個結語:

(1) 要求立約(22~24節)。亞比米勒要求亞伯拉罕起誓立約,不再虧待他和他的子孫,而要忠誠對待他們。亞伯拉罕也說:「我願意起誓。」(’ānōkî ’iššābē‘a)「起誓」與「立約」常連在一起,以示慎重。虧待是指前一章亞伯拉罕謊稱撒萊是他的妹妹,甚至以此獲取好處。不料耶和華降災予亞比米勒的宮廷婦女,讓他們不孕。現在亞比米勒要求亞伯拉罕以「忠誠」相待,原意就是以「聖約的愛」(ḥesed),彼此厚待。而整個關鍵,在於亞比米勒看到「神與亞伯拉罕同在」。

(2) 盡釋前嫌(25~27節)。亞伯拉罕也趁機表明,亞比米勒的僕人曾虧待亞伯拉罕,就是霸佔亞伯拉罕所挖的一口井。中東沙漠地帶,水井是人畜性命所在,是最重要的資產。亞比米勒立刻應允,二人平等立約。

(3) 產業證明(28~32節)。亞伯拉罕另外致贈亞比米勒七隻小母羊,作為挖井的證據,表明他有這口井及附近土地的所有權。這也成為別是巴名稱的來歷。「別.是巴」(bǝ‘ēr šeba‘)是雙關語,可譯作「起誓井」,說明雙方因井起爭執,現在都已解決,以後井水不犯河水。也可譯作「七井」,表示亞比米勒收受七隻小母羊,證明這井是亞伯拉罕的產業。這也是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得到的第一份物業。

(4) 求告主名(33~34節)。亞伯拉罕在那裡種了一棵柳樹,以表示生生不息。並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恆神的名」。亞比米勒只稱呼神名是「神」(’ĕlōhîm),即創造天地的神。而亞伯拉罕則更認識祂是與他們立約關係的「耶和華」(YHWH)。

思想:

本段雖然主要是處理人際關係,政治結盟,但是開頭及結尾都提升到神的層面。因神的同在,才有人的羨慕,主動求和。人際合諧,更要帶到神的面前,向神感恩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