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五1-10
5:1 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 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或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
5:2 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
5:3 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
5:4 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 神所召、像亚伦一样。
5:5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5:6 就如经上又有一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5:7 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
5:8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5:9 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5:10 并蒙 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他为大祭司。
进入第五章,圣经作者接续上文有关“大祭司”的主题,开展了一个相对详细的论述。基本上,五1-十18的整个大段落都是围绕这一主题而讨论的(除了五11-六20似乎是打断了有关“大祭司”的讨论而已)。
五1-10可分为两个小段落:(1)1-4节:有关旧约大祭司的资格;(2)耶稣基督具备了大祭司的资格。
关于“大祭司”的资格,《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地指出了一些重要的元素:(a)大祭司的资格并非“自取”(4)的,却完全是被动地接受上帝所委派;(b)其主要的职责乃是“替人办理属神的事”(1),那是什么?也就是为人的罪献上礼物及赎罪祭,因此,大祭司可以说是上帝与人之间的桥梁,只是,按照经文提及“从人间”(1)一语,却显然要告诉我们,大祭司相对较接近人、与人连系一起的;(c)作为“求情者”,圣经作者要我们明白,大祭司又是一位能够体谅我们这些“愚昧和迷失的人”,因为他们“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2),因此,他们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赎罪,然后才能为人献祭(3)。
短短4节经文,圣经作者已然将旧约大祭司的资格陈列出来,为接下来要说明耶稣基督大祭司的身份作准备。然而,紧接下来第5-6节却是两个分别来自《诗篇》二7及一百一十4的旧约引用。前者强调“上帝儿子的身份”,后者是“祭司的职份”。《希伯来书》的作者要我们明白什么?
对《希伯来书》的作者而言,“儿子”与“大祭司”之间有着相当重要的关系。当他要证明耶稣基督是上帝所差派的大祭司时,首先引用《诗篇》二7,其后才引用更直接与大祭司关连的《诗篇》一百一十4,这种铺排某程度上暗示了上帝儿子的身份已经包含了大祭司的角色;作为大祭司的尊荣,可以说是祂作为上帝儿子更尊荣的结果。
基督作为荣耀的“儿子”和“大祭司”,祂所走过的是一条怎样的路?按第7-10节所讲:是一条从“苦难”、“学了顺从”,以至能够忍耐到底的命途(哪怕“大声哀哭、流泪祷告”,以至最终“蒙了应允”、就是一个“顺服到底”的祈求)。
“在苦难中学了顺从”,这对于《希伯来书》的读者而言,正好就是他们的景况!何谓“顺从”?也就是要效法基督、这一位救他们的“元帅”(二10)一样,“走完了要走的路、做完了要做的事”。
思想:
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也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是充满了尊荣的;然而,从祂经历“苦难”、“学了顺从”,更“得以完全”可见,祂所展现出的乃是一份对上帝的忠诚。还记得“荣辱观念”吗?上帝(施恩者)既已将这“荣耀尊贵的冠冕”赐给我们(受惠者),那么,我们应以什么来报答这位伟大又对我们充满爱的施恩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