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我们的大祭司
黄天逸

希伯来书四:14-16

4:14 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 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

4:15 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4:16 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有关“大祭司”的主题,于二17首次出现,其后再于三1出现。然而,圣经作者在这两处均没有将这主题发展下去,直到第四章这段落开始。事实上,这几节经文可以说是对三1-四16整个大段落的一个总结。

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九29-30记载:“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的...”换句话说,大祭司的职位是世袭的,这亦是《希伯来书》作者所重视的元素(七28)。此外,《利未记》十六1-25又指出,大祭司虽然要分担其他祭司的职务,然而,只有他们能够每年于赎罪日时候进入至圣所内。由此看来,大祭司的职份是相当重要的,他既管理着整个敬拜的仪节,同时又是耶和华上帝与以色列民之间的主要代表。事实上,旧约大祭司系统的建立,意味着将来任何一个人要成为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就必须要好像大祭司一样;因此,要有效达至大祭司的功能,也就必须要成为人。

《希伯来书》第四章这几节经文,圣经作者要告诉我们:从前上帝与人之间靠大祭司作中保,如今,借着圣子耶稣基督、成为了这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信徒便能够满有信心(“坦然无惧”的意思)地进入上帝不间断的同在之中,因为上帝乃是怜悯与恩典的真正源头。

何以《希伯来书》要指出,我们这一位“大祭司”耶稣基督“凡事受过试探”、并且“没有犯罪”?因为圣经作者要强调耶稣基督完完整整是一个人,祂并没有用任何捷径、或是什么神奇的力量去解决一切困难;人就是人,也就是说:祂并非要“失败”过才能体贴那些失败的人。

从始祖犯罪起,人类经历许许多多的“失败”;对《希伯来书》的受众而言,眼前的逼迫也许增加了他们“失败”的可能性。然而,圣经作者要他们明白: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示范了如何在“凡事受过试探”的情况下,仍然坚定地站立得稳。换句话说,“胜利”并非一个不可能的理想!

曾经有一位年轻人与我分享自己在毒海沉沦的经历:多次决意远离毒品、却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失败,再失败,无数个“失望”和“气馁”不断地打击自己的信心、使自己失去了奋斗的意志;直到他认识耶稣基督,终于明白到在主里有“胜利”的可能,结果,他得到了“胜利”!

思想:

对《希伯来书》时代的基督徒而言,他们要知道自己靠着这一位“大祭司”能够有“胜利”的可能;对今天的我们而言,面对着生活里面种种的试探、冲击、挑战,我们还有这一份对“胜利”坚定的相信吗?

《希伯来书》说得好,“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