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以利沙與懸浮的斧頭
陳韋安

經文:列王紀下六1-7

1 先知門徒對以利沙說:「看哪,我們同你所住的地方過於窄小, 2 求你容我們往約旦河去,各人從那裏取一根木料建造房屋居住。」他說:「你們去吧!」 3 有一人說:「求你與僕人同去。」回答說:「我可以去。」 4 於因此利沙與他們同去。到了約旦河,就砍伐樹木。 5 有一人砍樹的時候,斧頭掉在水裏,他就呼叫說:「哀哉!我主啊,這斧子是借的。」 6 神人問說:「掉在哪裏了?」他將那地方指給以利沙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裏,斧頭就漂上來了。 7 以利沙說:「拿起來吧!」那人就伸手拿起來了。

「斧頭竟然能夠懸浮起來!以利沙果真是個神人!」這就是這段經文的內容。作為讀者的你有沒有想過,為何這些類似的簡單的神跡故事,竟然重重復復地記載在以利沙的生平之中呢?先前不是已經記載過類似的神跡奇事了嗎?再加添一兩個有甚麼特別意義呢?當然,理性的說,這些重重復復的神跡奇事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強調與證明耶和華上帝藉著以利沙的工作,同時凸顯以利沙的神人身分。

不過,若我們進一步默想經文,這些小小的神跡奇事與先知門徒的生活故事,以利沙與他的門徒同住在一個窄小的地方,他們合力用木頭建造一所新的房屋。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以利沙雖然是先知,他的門徒也是事奉上帝的人。或許,可以這樣想,先知拿起斧子其實是一件很突兀的事。一班先知與先知門徒一起砍樹,其實是一個很有趣的畫面。先知不因此耶和華的話為念嗎?先知不是宣揚上帝的告誡嗎?為何先知要拿起斧子砍樹呢?這斧子的神跡反映出先知們真實的生活所需。

因此,先知門徒對砍樹其實都是門外漢。其中一位笨手笨腳的先知門徒不小心把斧子掉到水裏去。當然,斧子並不貴重,最少它本身不是貴重的物件。但是,斧子掉在水裏卻成為門徒認為很「哀哉」的事。原來,斧子是借別人的。因此,這斧子還是重要的。門徒重視別人的物件,也重視與人的關係。

當然,整個建造房屋的故事不只是純粹的生活軼事。它,成為了一件神跡。為何一個瑣碎的生活軼事會變成了一件神跡?完全因為先知門徒的信仰態度。本來,斧子掉了,大不了就是買新的償還別人,或者再想想有沒有其他解決方法。但是,這件事對先知門徒來說,立刻聯想為一個「神跡的可能」,他呼喊尋求神人以利沙的幫助。神跡的出現,不只是因為以利沙,也是因為這門徒看待生活軼事的態度。

思想反省:

讀者讀到這裏,或許會覺得,這麼小的事竟然有這麼多雞毛蒜皮的反省,不是有點多此一舉嗎?其實,這才是這篇靈修默想的重點——小小的神跡也是神跡。或者說,神跡其實沒有大小之分。神跡,只有真假之分。更重要的:任何生活的瑣碎事都可以成為我們生命的神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