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多書 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8:17
    既為子則為嗣、即天主之嗣、與基督同為嗣、我儕若與之同苦、亦必與之同榮、○
  • 提多書 1:2
    希望無誑之天主、在萬古之先、所許我之永生、
  • 羅馬書 3:24
    惟因基督耶穌贖罪、賴天主之恩、無功而稱義、
  • 雅各書 2:5
    所愛之兄弟、聽之哉、天主豈非選此世之貧者、俾富於信、而嗣天主所許愛己者之國乎、
  • 提多書 2:11
    蓋天主普救之恩、已顯著於眾、
  • 羅馬書 8:23-24
    不第此也、即我儕已得聖神之初果者、中心自歎、望得義子之位、即我身之贖也、我儕得救在望、既得所望、則不復望、人所已得者、豈猶望之乎、
  • 哥林多前書 6:11
    爾中有人、素亦如是、今賴主耶穌基督之名、及我天主之神、得洗滌成聖稱義、○
  • 羅馬書 5:1-2
    是以我儕既由信稱義、則賴我主耶穌基督、得與天主復和、我儕又因耶穌由信得前進而蒙此恩寵、並得立於其中、且望天主之榮為樂、且望天主之榮為樂或作因望天主之榮而誇
  • 加拉太書 3:29
    爾若屬基督、則為亞伯拉罕之裔、且循所許而為嗣子矣、
  • 希伯來書 11:9
    彼有信而為旅於天主所許之地、如在異邦、居於幕、與後蒙應許之以撒雅各同、
  • 彼得前書 3:7
    夫歟、爾亦當循理與婦同居、且當敬之、因彼為荏弱之器、亦與爾共得永生之恩者、使爾祈禱、無所阻也、○
  • 羅馬書 3:28
    故我儕謂人得稱義、由信、非由行律法、
  • 羅馬書 4:16
    是以為嗣子乃因乎信、使所許者、因恩而定、且歸眾苗裔、不獨歸於屬律法者、亦歸於有亞伯拉罕之信之人、亞伯拉罕於天主前、為我眾之父、如經載云、我立爾為萬民之父、天主能使死復生、命無為有、亞伯拉罕信之、
  • 加拉太書 4:7
    如此、爾不復為奴、乃為子、既為子、則賴基督而為天主嗣子、○
  • 加拉太書 2:16
    既知人得稱義非由行律法、乃由信耶穌基督、故我儕亦信耶穌基督、欲由信基督稱義、不由行律法、蓋無人由行律法得稱義也、
  • 希伯來書 11:7
    挪亞有信、蒙天主默示未見之事、遂敬畏主、而造方舟以救其家、以此罪世、且得由信之義、
  • 羅馬書 4:4
    凡行者得賞、非由恩也、由所宜也、
  • 羅馬書 5:15-21
    但罪愆不如恩賜、若一人之愆、致眾皆死、況天主之寵與賜、因耶穌基督一人之恩、不益廣施於眾乎、又一人犯罪之所致、不如恩賜、蓋由一人之愆、有審判以定罪、由恩賜、乃免多愆以稱義、若由一人之愆、死則操權、得洪恩併受稱義之賜者、不更因耶穌基督一人、獲永生而操權乎、由是觀之、因一罪、一罪或作一人之罪人皆被罪、亦因一義、一義或作一人之義人皆稱義得永生、因一人之逆、眾則視為罪人、因一人之順、眾則視為義人、律法立、致罪增益、然罪增益之處、恩寵更裕、罪操權以致死亡、恩寵因義操權以致永生、皆賴我主耶穌基督而然也、
  • 羅馬書 11:6
    若由恩則非由功、否則恩不復為恩、若由功則非由恩、否則功不復為功、
  • 提多書 2:13
    以待所望之福、與至大之天主、我救主耶穌基督之榮顯、
  • 希伯來書 6:17
    天主欲使將得所許之福者、確知其旨不易、則實之以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