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多書 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5:24
    是故為妻者當順從其夫、一如教會之順從基督。
  • 提摩太前書 6:1-2
    凡身為奴僕者、當尊敬其主人、庶免天主聖名聖道之被人褻瀆。若其主人亦為信徒、不可以其為兄弟而輕蔑之、轉宜以所事者為同道中人、而事之加謹焉。望汝以此訓之勉之。
  • 歌羅西書 3:22-25
    為奴者應服從其世俗之主人、一切惟命、毋陽奉陰違、一如專務取悅於人者之所為、務宜表裏如一;畏主故也。總之、爾等凡有所為、應由衷而行、所以為主也、非為人也。應知惟主能賜爾以所望之洪基。尚其一心奉事主基督;蓋惡人所作之孽、必受報應;天主固大公廓如、不徇私情也。
  • 彼得前書 2:18-25
    為僕者宜小心翼翼順服其主人、不惟於溫良者為然即於苛刻者亦然。凡橫逆之來、如能懷念天主而忍受之、斯可嘉矣。爾若為惡而見責、即能忍受、亦有何功?正惟為善而遘辱、逆來而順受、乃能取悅於天主耳。且爾之使命正在此中。蓋基督亦曾為爾茹苦、垂爾楷式、俾爾踵效。基督平生未犯一罪、口無欺人之言、見詬不反、見辱不校、將一切付諸公平主宰之手、肩負吾人罪累於十字聖架之上。彼之為此、惟欲吾人死於罪而生於義、「以彼創傷、療我瘡痍」云耳。爾等昔為迷途之羊、今乃得歸本牧;本牧者、即爾靈魂之監督也。
  • 以弗所書 6:5-8
    為奴僕者、當服從斯世之主人、一如服從基督、戰戰兢兢、表裡如一、毋陽奉陰違、貌合神離、專以取悅於人為務;當如基督之奴僕、一本赤誠、奉行天主之旨、中心悅服、非以為人、乃以為主。應知人有善行、主必報之、固無間於奴僕與主人也。